全责方需要赔付对方误工费吗 我全责是不是要赔对方误工费
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需要的材料主要有:1、受伤前的收入状况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被害人提供的工资条、被害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2、误工时间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对方的相关损失,可先由我方的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内理赔,超过交强险范围的,由我方及商业险保险公司承担。
对方可以要求误工费的损失,我方也需要赔偿。
遭受人身损害可以索赔的项目大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若后续有因伤致残的情形发生,可以索赔的项目除第1项外还可以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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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要求。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有车损是没有办法要误工费用的,除非在交通事故当中,私家车上面有人受伤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