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采矿证在有效期内现需要继续扩大范围怎么办手续 采矿证有效期的延续是延续一次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还是累计延续...
采矿权延续需提交资料如下:
(报件份数:纸质件1套、电子报盘1份)
1、 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 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 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上年度《矿山储量年报》
5、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原已编制过的只提交审查意见);
6、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已编制过的只提交审查意见);
7、 土地复垦方案(含报告书、报告表和评审表。原已编制过的提交评审表);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已编制过的提交备案证明);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含评审意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凭证复印件。
原已编制提交过的,只提交评审意见复印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凭证复印件);
10、提交采矿权缴纳的"一般缴款通知书"或价款缴纳收据;
11、价款计算书或价款评估(计算)备案证明;
12、80坐标核查表及测绘资质。原证为80坐标的无需提交;
13、矿山用地手续;
14、电子报盘(包含上述资料内容)。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扩展资料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计划主管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采矿许可证快到期了,怎么办理延期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而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手续。办理程序如下:1、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要提交地质报告,矿区范围图,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得到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按国土资源部门划定的范围,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等报告;3、资料准备好后,缴纳采矿权价款,即可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六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因安全距离,我的采石场被关闭,怎么办?求大家帮帮我!》
答:去相关部门谈论,如果你没人那就算了,最容易的办法送礼呗,其实也没多大点事。扔点钱就行了
《安全距离关闭了我的采石场》
答:注销了不能继续使用,可以重新申请
《采矿许可证c5308252009037130009668》
答:该证是镇沅县宏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开采的石灰岩采矿证,矿山名称镇沅县宏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蛮巩采石场,有效期至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