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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什么?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有哪几种?

作者&投稿:魏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基于与非基于法律行为导致的物权变动发生冲突怎么办~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比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法律行为,导致物权变动。如房屋买卖。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下面情况: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即拿着法院判决等,不办理过户登记,也承认判决书上写的权利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即父亲死亡,儿子继承,儿子不去办理变更登记,也承认儿子对该不动产享有物权。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该房子不登记,也承认他的物权效力。

基本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有三种立法模式
  大陆法系各国关于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大致有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三种立法模式。
  (1)债权意思主义。指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须当事人的合意,即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以任何物质形式的作成为必要。《法国民法典》采用的就是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2)物权形式主义。指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时,除须另有物权变动的合意外,尚须践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形式,才能成立或生效的立法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为《德国民法典》所确立。
  (3)债权形式主义。指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时,不仅需要当事人债权之合意,而且须履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形式,始能成立或生效的立法主义。

‍‍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原则:

  ①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其公式是:生效的法律行为+处分权+登记﹦物权变动;

  ②其适用范围包括:不动产物权(所有权、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抛弃、不动产买卖(《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赠与(《物权法》第9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物权法》第139条)、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物权法》第187条);

  ③物权变动的时间点是将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而不是发房产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之日。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变动的法律依据,权属证书(房产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不是物权变动的依据,仅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时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外

  ①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无须登记。但未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物权法》第127条、129条);

  ②设立地役权的合同生效,地役权设立,无须登记。但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能对抗供役地的善意受让人(《物权法》第1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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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有哪些情形》
答:法律分析: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基于双方法律行为而使物权发生变动,例如,因买卖、互易、赠与合同而取得所有权;或通过与他人订立设定他物权的合同而设定抵押权、质权等他物权;或因合同约定的物权存续期间届满而消灭物权。2.基于单方法律行为而使物权发生,例如,通过遗嘱...

《物权变动公示的法律效力》
答:法律主观:一、公示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物权变动是指物权发生、变更和消灭,物权发生从自物权人看,即为物权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不动产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契约和不...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情形》
答: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 1、基本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有三种立法模式 大陆法系各国关于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大致有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三种立法模式。(1)债权意思主义。指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须当事人的合意,即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以任何物质形式的作成为必要。《法国民法典...

《强制公示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分析:1、民法上的公示,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一个重要特点。2、公示,意思有两种:(1)登记:指的是基于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完成登记,设立登记、移转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2)交付:指的是基于法律行为动产物权变动必须完成交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下列选项中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是( )。》
答:【答案】:C 选项 A 是基于事实行为,B 是基于法律规定。选项 D 不发生物权变动。

《下列行为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是( )。》
答:【答案】:D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包括:因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因事实行为。选项 ABC 都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因此错误;选项 D 是买卖合同行为,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导致的物权变动,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因此正确。

《民法中的公示什么意思》
答:1、民法上的公示,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一个重要特点。2、公示,意思有两种:(1)登记:指的是基于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完成登记,设立登记、移转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2)交付:指的是基于法律行为动产物权变动必须完成交付。

《善意取得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吗》
答: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原则:①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其公式是:生效的法律...

《不动产物权的效力》
答:2、形式主义登记制度,也称登记对抗主义,指的是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更的行为,只具有确认或者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3、债权形式主义登记制度,也称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相结合,即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除当事人间有债权合意外,仅需另外践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方式,即发生物权变动的...

《不动产物权有哪些》
答: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二、什么是不动产请求权不动产请求权,是一种物权请求权,指物权人基于不动产而产生的请求权,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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