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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不动产可以抵扣什么时候实施 营改增不动产抵扣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投稿:尉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营改增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已经发布,但纳税人普遍感觉不动产政策比较分散,不易掌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新老项目,一般计税与简易
计税,税率与征收率,征收与预征,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差额和全额征收,自建、取得与自行开发,房地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等,搅合在一起,头绪比较
杂乱。笔者从规定后面的内涵和实质原因出发,将36号文件中涉及到不动产的政策整理归纳出以下的规律,帮助纳税人更好地掌握相关政策。
  
  建议首先掌握一个原则:可以抵扣进项的不能重复差额扣除。
  
  一、“征税”时全额或差额计算销售额的规律
  
  1、简易计税中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差额(扣购置价)计销售额
  
  2、一般计税,全额计算销售额(房地产企业扣除土地出让金除外)
  
  这是对原营业税精神延续,财税【2003】年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
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不能抵扣购置进项税,选择差额扣除,可以较好的与老政策衔接。
  
  一般计税,可以抵扣购置进项税,因此不能再重复执行差额计销售额政策。
  
  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无法抵扣支付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所以采取从从销售额中扣除的办法。
  
  说明:房地产企业同样可以适用上述政策,但是上述的“取得”与“自建”,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
 二、“预征”时全额与差额计销售额的规律
  
  销售“取得“不动产——预征时差额(扣购置价)计销售额
  
  其他情况——预征时全额计销售额
  
  只要是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不管是房地产企业还是其他企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是老项目还是新项目,在预征时都按照差额计销售额。注意房地产自行开发,不属于此处的“取得”。
  
  其他情况,不管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房地产企业预收款形式销售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销售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等,只要不是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预征时一定是全额计销售额。
  
  对比之前的营业税,销售取得的不动产,是在不动产所在地扣除购置价后按照5%计算营业税;36号文,销售取得的不动产,是在不动产所在地扣除购置价后
按照5%预征增值税,对不动产所在地的税源起到了平稳过渡的作用。自建也是同样的道理,之前自建的就不能差额扣除,现在仍然不能差额扣除。
  
  三、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规律
  
  销售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
  
  个人销售住房——简易计税
  
  说明:
  
  个体工商户销售住房,按照个人销售住房的政策执行;
  
  个体工商户销售非住房,应根据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相应计税方式;
  
  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按照2年征免或差额计税;
  
  其他个人销售非住房,扣除购置原价后计销售额;
  
  四、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律
  
  以下均是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1、房地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销售新项目,一般计税。只要是选择一般计税的,均可扣除政府土地出让款;
  
  2、房地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
  
  3、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房地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全额按照3%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注意:根据36号文,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只有上述3、4两种情况需要预征,且根据本文总结规律,都是按照全额作为销售额预征。
  
  五、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律
  
  新旧政策最大区别是在预收环节的规定。营业税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而36号文取消
了转让不动产在预收环节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但需要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
预缴增值税,以及其他一些预征的规定,纳税义务时间和预征是不同的概念。
  
  六、销售不动产纳税地点规律
  
  1、显着变化在于:不动产所在地纳税——机构所在地纳税。
  
  营业税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6号文件规定,销售不动产一般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等。
  
  还有其他一些在不动产所在地预征的情况,但预征与纳税地点是不同的概念,要注意区分。
  
  2、销售不动产预征地点的规律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预缴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其他只要存在预征的销售不动产情况,全部在不动产所在地预征。

营改增不动产可以抵扣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四条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 (四)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分2年抵扣的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 注意40%部分是在第13个月抵扣,不能超期。
但是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项税额不需要分2期抵扣,可以一次性抵扣。

《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答: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2、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

《经开区工商注册: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答:税费是企业降成本的重要一环。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李克强上月底在会见美国总统特别代表、财政部长...

《营改增前,不动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吗》
答:营改增前,不动产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称36 号文件)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四)进项税额”部分第1 条明确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在...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

《房屋租赁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候开始可抵扣》
答:从2016-5-1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就可以凭专票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房地产营改增政策房地产营改增实施时间房地产营改增计算》
答:关于房地产营改增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房地产营改增政策,顺便来说说房地产营改增实施时间以及房地产营改增计算,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一、房地产营改增政策1、房地产营改增政策中的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在经济新常态...

《营改增后投资性房地产进项税可否抵扣》
答:3个点普通票,6个点增值税票,可以抵扣三个点。开增值税是有要求,营业额要达到规定要求!

《全面营改增方案落地 确定房地产税率》
答: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

《为什么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此外,营改增不动产可以抵扣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财税...

《...发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会计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1.原增值税对经营租入的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营改增后,这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答:对经营租入的不动产的装饰及改扩建支出取得的进项不按照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一次性抵扣。因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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