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施工方,做竣工决算时,实际比标书少的工程量要不要做进去,不做进去让审计自己审可以吗?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问题
作者&投稿:载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好,我是施工方,与建设方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现在进行审计,审计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实际工程量比~
固定总价合同原则上可以不做量上面的增减,实际工程量的减少,理解为工程量的工程量的偏差可以不做调整,如果能直接指出减少的工程量是那些部位,比如墙面做贴砖,工程量100平方米,实际只有50平方米,如果说满贴了 也只有50平方米,那这100平方米的量可以不做调整,如果没满贴,有些地方未做,可以认定为这次地方为按审核过后的施工图来做,这些量可以扣减!
主要是看审计对总价的理解,两种理解都可以! 这就靠关系了!
领导叫你们审计,审了是不作算的,因为审计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定额、工艺、不是承包商说什么是什么,审计有权威性,审出来多了,就要吐出来,你们自己审了,你们也辩不清,500万与190万差这么多,我建议你们还是说服领导请审计公司为好。鉴于领导叫你们先审,你们也有难处,因此你们可以先做两项工作: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用了多少资金,2、合同外增加项目用了多少资金。如果合同内是用了190万元,其他都是合同外增加项目用的,那就重点看合同外了。关于材料价格和工程量计算总价格,可以如实对领导讲,无法确认。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即使是合同项目,结算中也肯定是有水分的,承包商都是往高里推的,这个只有审计才有办法制服他。工艺、用工多少,也只有审计跟他们辩才搞得清,这些定额标准,只有审计说的才有权威性。以上是我的看法,不妨你与领导说说。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们就是有能力,也不一定能拿下对方。
投标标书的工程量不变,实际工程量比标书多出来的工程量,按现场监理签证的计算。《在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与结算完成后,在工程决算时,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有...》
答:整理并审核工程结算材料,并查看有无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如有则不能在工程款支付情况表上盖章,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