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按照股、科、处、厅、部划分的吗? 公务员单位下面的股室必须是公务员身份吗?
1、是这个顺序。再往上就是部,部的上面是国家级了,厅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市级为一个级别,平级。
2、科长,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一般行使政府给予的职能,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9-13级,属于有责任的部门担任者,根据单位性质得不同,权利和科室的职能差距很大。
2、处长,公务员官职,俗称县处级,其下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县长相当于处长级别,个别情况处长属于副县级,如地市级的检察院及很多副厅级单位内设的处长,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副县级。
3、局长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的部门最高官员。
4、厅长为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级别,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是高级干部。例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是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当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有省级机构设有办公厅、人事厅、公安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农业厅、环保厅、教育厅、文化厅、广电厅、民宗局、民政厅等厅长。
、
拓展资料: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不一定,有些单位会有一定的社会购买服务的人员。
公务员是按照股、科、处、厅、部划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处级、乡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四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湖北航博为真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