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户可以转法人私户吗 对公账户可以转私人账户吗
一、公户的钱可以转到法人私户吗1、公司账户里的钱不能直接转入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账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账户里的钱属于公司所有,是公司的独立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对公帐户转私人帐户有什么后果对公帐户转私人帐户的后果如下:1、存在洗钱风险;2、容易增加税收支出风险;3、还存在协助公司偷税漏税的风险;4、如果是一人公司,容易造成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
对公账户可以转私人账户。对公账户转账最好是公对公转,要么是公账转法人或者股东的私人账户,私人账户不建议用公账直接转,这样容易出现账户的数据混乱,一般走公账的钱都是要进行做账报税的,银行都是有数据的,所有为了公司的税务问题最好是公对公转账。如果是公司销售的货物,而将货款直接转入个人(含股东)账户,这就出现了资金的异常流向。税务机关需要进一步核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就会计规定而言这也是不正常的,因为公司既应对外负责,还应该对内(其他股东及员工)负责、对债权人负责,如果资金流异常,极异形成资金账外循环或资金流失,那么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及经营。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基本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1.公司账户里的可以转进私人账户,个人需要出具借条,对公账户向私人账户转账支持跨行转账。2.对公账户的钱转到私人账户的转账方式:(1)网银转账。开通网银的公司,可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登录企业网上银行,输入转入账户名称、卡号、开户行、金额等信息就能实现转账,但这是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的,否则银行会拒绝该操作。(2)银行大厅办理转账。带上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私章、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在柜台办理。(3)公司卡转账。如果公司账户办理了结算卡的,可以使用结算卡转账,在自助机上就能实现。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对公账户可以转私人账户得限制和要求大致有那些?
有限额的,按银行限制金额处理,借:其他应收款-法人,贷:银行存款。年底未归还且没有证据表明用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按照利润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
另外公账户类别: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总结公司股东或者法人的个人账户,经常会跟公司的公户发生往来。经常被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该科目在一年之后还有余额,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的向股东分配了股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