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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高诉我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 策, 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作者&投稿:钊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近年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有哪些...~

中国中央“一号文件”7年来连续7次锁定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7个文件一脉相承,落脚点都是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同时,各个文件又根据当时的具体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下面将2004年至2010年的7个“一号文件”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以及提出的具体要求列举如下: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增长缓慢,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扩大。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从而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农业和农村问题依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仍需付出艰苦努力。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农业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增强,农产品贸易竞争加剧,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转型。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紧绷,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始终坚持。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对当时“三农”问题的判断: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对目前三农问题的判断:中国农业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加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针对问题提出的要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

  三年,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三个一号文件,有力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六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七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三农指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
  实际上,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十个一号文件(1982-2008年)/人民出版社-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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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1982年1月1日,中发[1982]1号批转)

党中央在作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以后,又就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多种经营等问题,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农村经济的调整和改革,从而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目前广大农民在实践中又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才能进一步发动群众,发展大好形势,有力地推动农业生产全面持续的增长。

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

(一)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大规模的变动已经过去,现在,已经转入了总结、完善、稳定阶段。

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获得如此迅速的进展,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不但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病,而且通过劳动组织、计酬方法等环节的改进,带动了生产关系的部分调整,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的缺点,使之更加适合于我国农村的经济状况。目前,我国农村的主体经济形式,是组织规模不等、经营方式不同的集体经济。与它并存的,还有国营农场和作为辅助的家庭经济。这样一种多样化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它必将给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实践证明,党在三中全会以来所制定和实行的农村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各级党组织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具有深远意义的。

由于这是一场牵动亿万群众的深刻而复杂的变革,时间短,任务重,经验不足,在工作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难免的。需要我们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毫不松懈地做好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工作。因此,从现在起,除少部分地区和社队外,从全局来讲,应当稳定下来。各级领导,包括省、地、县、社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有计划地培训干部,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解决实际问题,使现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的责任制能够进一步完善起来。

(二)各级党的领导应向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解释,说明: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前一个时期有些人认为,责任制只是包干到户一种形式,包干到户就是“土地还家”、平分集体财产、分田单干。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包干到户这种形式,在一些生产队实行以后,经营方式起了变化,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但是,它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基础上的,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还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业基本建设。所以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将会逐步发展成更为完善的集体经济。

(三)健全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仍应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各地建立的生产责任制中,实行联产计酬的占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一般地讲,联产就需要承包。联产承包制的运用,可以恰当地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并使集体统一经营和劳动者自主经营两个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所以能普遍应用并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目前存在于不同地区的名目众多而又各具特色的责任制形式,是群众根据当地不同生产条件灵活运用承包形式的结果。

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没有多少技术分工,而且又以种植业为主,没有多少集体副业的社队,一般是按人劳比例,或者按劳力平均分包耕地;在经济比较发达,已形成了较细的专业分工和技术分工的社队,则一般是由劳力按农、林、牧、副、渔、工等项分业和某些技术分工而实行专业承包;在情况介乎二者之间的地区则宜二者费用。

适于个人分散劳动的生产项目,可以包到劳力、包到户;需要协作劳动的生产项目,可以包到组。承包到组、到户、到劳力,只是体现劳动组织的规模大小,并不一定标志生产的进步与落后,但必须与当时当地的生产需要相适应,宜统则统,宜分则分,通过承包把统和分协调起来,有统有包。

包工、包产、包干,主要是体现劳动成果分配的不同方法。包干大多是“包交提留”,取消了工分分配,方法简便,群众欢迎。但这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某些宜于分散经营的项目和单一经营的单位。在副业收入比重较大,从而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和劳动方式也比较复杂的社队,为实现劳动的等量交换,就要有一个共同计算标准,还有必要采用包工、包产或以产计工以及其他计酬方法,实行统一分配,以便合理平衡各类从业人员的报酬。

总之,不同形式的承包,都有它在一定地点和条件下的适应性和局限性,即使在一个生产队内,也可以因生产项目、作业种类不同而采取多种形式。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导群众确定生产责任制形式时,一定要下苦功夫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真正做到因队制宜。切不可凭主观好恶硬推、硬扭,重复“一刀切”的错误,也不可撒手不管,任其自流。

(四)在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切实注意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耕地。

集体所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滩涂以及荒山、荒地等的使用,必须服从集体的统一规划和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私自占有。集体划分给社员长期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以及宅基地,所有权仍属集体。

不论实行何种类型的承包责任制,土地的承包必须力求合理。在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地方,提倡根据生产的需要按劳力或人劳比例承包土地;由于劳力强弱、技术高低不同,承包土地的数量也可以不同。国家职工和干部不承包土地。社员承包的土地应尽可能连片,并保持稳定。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并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集体可以留下少量机动地,暂由劳多户承包,以备调剂使用。为了保证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协调与统一,社员承包的土地,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在集体统一计划安排下,从事生产。为了提高土地生产率,鼓励社员在承包土地上加工经营,应按照加工经营后增加的效益给以合理报酬。

严禁在承包土地上盖房、葬坟、起土。社员承包的土地,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让,不准荒废,否则,集体有权收回;社员无力经营或转营他业时应退还集体。

我国人多地少,控制人口、保护耕地是我们的重大国策。要严格控制机关、企业、团体、部队、学校、社队占用耕地,特别是城市附近的菜地更不应占用;对非法占用或不合理占用的必须加以纠正和处理。今后,应制订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和严格的土地管理法令。当前要抓紧帮助农民搞好农村房屋建设的规划。

集体土地上的公共建筑、生产设施、树木,以及其他公共财产,都是社会主义公共积累,也是集体经济继续发展的基础,必须妥为保护,可以采取有利于生产的适当的经营方式,但决不可任意破坏。对乘机巧取、强占、哄抢、私分、破坏者,要严肃处理。

(五)要把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目标密切联系起来。当前发展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我们的工作必须紧紧跟上。正如一个县的领导同志所讲的:“责任制是启动器,多种经营是突破口,两个环子一齐抓,集体个人一齐上,生产力再次大解放”。生产队要因地制宜制订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工、商的规划,有计划地作好劳动力的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生产责任制形式。即使在那些目前基本上实行分户经营的生产队,也应逐步量力而行地从事一些多种经营项目,如林场、茶场、果园、养殖场等,逐步发展专业分工和专业承包,逐步改变按人口平均包地、“全部劳力归田”的作法,把剩余劳力转移到多种经营方面来。

(六)实行各种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必须抓好订立合同的工作,把生产队与农户、作业组、专业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合同形式确定下来。这是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必须认真做好。公共建设劳务、计划生育和统购派购任务也应纳入合同。合同可以由粗到细,形式要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签定合同要民主协商,签定之后必须遵守。

关于改善农村商品流通

(七)根据目前国家财力状况,今后一个时期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必须采取基本稳定的方针。增加农民的收入,不能指望提高收购价格或降低收购基数,而只能主要依靠发展商品生产,实现多产畅销。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方面农村商业不适应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以至农村多种经营刚有初步发展就出现了流通不畅,买难卖难等问题,造成生产性浪费;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单位抬价抢购紧缺商品,冲击国家计划的情况。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农村商业,疏通流通渠道,加强市场管理,以保证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为国家提供更多的产品,为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

(八)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粮棉油等产品仍须坚持统购统销的政策。实行派购的二类农副产品,要确定合理的收购基数,一定几年;某些不便定基数的品种,也要确定合理的购留比例。基数以外的产品,有些仍由国家收购,有些按比例收购一部分,有些全部由社队和农民自行处理。基数外产品的收购价格,允许按照市场供求状况实行一定范围的浮动。城市郊区要鼓励农民多种蔬菜,原来的菜地不得任意改种,以保障和改善城市的蔬菜供应。要逐步推行合同制,通过合同把国家计划任务和农民的生产安排更好地协调起来。

农副产品收购,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不能只顾一头。前几年国家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并对收购政策作了一些必要的调整,农民从中得到了很大好处。要使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保持基本稳定,以照顾农民的既得利益,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时,要教育农民顾全大局,保证按规定质量完成农副产品交售任务,支援工业、城市和出口,力争为国家建设多做贡献。

(九)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主要渠道,同时也是促进农村经济联合的纽带。要恢复和加强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使它在组织农村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供销合作社要逐步进行体制改革。各省、市、自治区可以选择一两个县就以下办法进行试验:基层供销社恢复合作商业性质,在自愿原则下扩大吸收生产队和农民入股,经营利润按股金和按交售农副产品数量分红,实行民主管理,把供销社的经营活动同农民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县级供销社改为基层社的联合社;县联社和基层社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制度;改革后供销社原有国家职工的一切待遇不变。

(十)必须多方设法疏通和开辟流通渠道。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机构,打破地区封锁,按照经济规律组织商品流通,大力开展产品推销工作。同时,要有计划地试办和发展社队集体商业,如贸易货栈、联合供销经理部和农工商联合企业等等,逐步实现多成分、多渠道、少环节。各级商业部门应把积极支持和指导社队开展推销和采购业务活动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计划、财政、物资和交通等部门,应把社队集体商业、社队企业和农工商联合企业列入户头,给予方便。农村商业实行多渠道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划分业务范围,做好协调、疏导和管理工作。农村各种商业组织和个人运销活动,都要严格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服从工商管理。

(十一)要在保证完成计划上调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农副产品的就地加工、产品精选和综合利用。这既可以提高产品的利用率和经济价值,又可以减少产品推销、贮存和运输的困难。除农村社队要继续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外,商业部门对于收购的农副产品,也可以自己加工,或与社队联合加工和委托社员进行家庭加工,走收购——加工——销售的路子。农村的加工业,要根据经济效益原则,由主管部门协同地方做出规划,有步骤地发展,避免盲目性。

关于农业科学技术

(十二)农业可以吸收多学科的科学技术成就,成为知识密集的产业部门。在充分发扬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优点的同时,广泛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走投资省、耗能低、效益高和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道路,将使我国的农村面貌发生巨大的变化。过去,在领导农业生产中,对科学的作用认识不够,忽视智力投资和现有人才的使用,必须及时改正。

(十三)农业科学研究工作要在调整和整顿的基础上,动员组织各方面的研究力量,紧密结合农、林、牧、渔等业生产近期和长远的需要,拟定一批科研重点项目,如培育优良品种,改进耕作制度和栽培技术,实行科学施肥和合理用水,研制新的高效低残毒农药,有选择地推广适用的农业机械等,有计划地进行科学技术攻关。各级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机构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国家农委和国家科委要加强领导,共同做好农业科技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要恢复和健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充实加强技术力量。重点办好县一级推广机构,逐步把技术推广、植保、土肥等农业技术机构结合起来,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使各项技术能够综合应用于生产。各地要把现有农业科技成果分类排队,制订计划,因地制宜,分期推广。

目前各地正在试行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责任制,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协作和科普活动,效果很好,应注意总结、提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巨大优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巨大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土地经营制度在解决农业生产问题上具有巨大优势中国农业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而小农经济最基本的经济单位一直是家庭,其生产、交换、积累和消费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

《三农指的是什么?》
答: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经济开始起飞,与同期中国总体经济的发展相比,第一产业的发展程度远不及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农民认为种田没有足够的收入,因而...

《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哪些?》
答:6、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家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办法为农民每人每年自筹10元,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元,省、市、县三级每人每年补贴10元。7、从1998年起我县逐步实行以中低产田改造、渠路林三配套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8、国家鼓励...

《如何正确认识三农工作的重大意义》
答:一、政治上的意义。中国近现代历史,三农问题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近代中国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历史证明,谁赢得了农民谁就赢得了中国。农民问题是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首要问题。建国后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国家政权稳固和政党安慰的大计。当今时代,党中央更是强调“三农问题是我党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二...

《2007~2009年,中国颁布了哪些有关农村的文件?》
答:5、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中共中央国务院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八条措施:一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二要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三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四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

《国家对三农的扶持政策是》
答:不仅要保障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而且要保障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增量部分优先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强调增加财政“三农”资金投入,而且要重视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财政总支出中“三农”支出的内涵,强化法律约束,建立财政资金...

《依据中央一号文件分析三农问题》
答: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三个重大突破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内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今天我们是在实行城乡统筹战略,逐步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既标志着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也表明我们顺应经济...

《在建设问题上,三农问题是具有怎么样的重要地位呢?》
答:随着我国中央农村三农关闭落幕,国民对三农了解更加深刻透彻,促进农村粮油经济发展,进一步把三农推到首要地位,民生问题陆续得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统称为三农。虽然今年部分养猪业受挫,但也没有影响市民生活供给,各地养殖场加大力度防范,采取强制措施,逐渐挽回带来的损失。为了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推动...

《三农问题指什么》
答:目前的“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现代化水平不高;二、农村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面貌落后,经济不发达;三、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主要表现为农民收入低,增收难 近几年来中央的一号文件都是有关“三农”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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