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职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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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襄樊市进行了一项重要的机构调整,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的职能大幅扩展。首先,该局从原市文化体育局(文物局)和市旅游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接手了文化(文物)管理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部分职责,以实现更加全面的行业整合。
新设立的职责包括协调制定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市场的长远发展规划,确保行业的有序发展。同时,该局增加了对民办演艺单位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及出版活动的监管,以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内容质量。
在公共服务方面,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将强化综合执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版权保护工作也将得到强化。此外,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也纳入了新的职责范畴,以维护网络文化环境的健康有序。
对于市场秩序,该局将加强对全市网吧经营场所的管理,严格规范网吧市场,确保良好的网络环境。旅游领域,机构将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能力,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最后,原有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已经由市政府决定取消,这表明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的职责更加聚焦于服务和监管,旨在提升城市的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行业的整体效能。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0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9]23号)精神,设立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挂襄樊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襄樊市文物局、襄樊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