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辞职报告已经交了30天以上了,可是厂里还是不批,我该怎么办? 我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在想辞职,我已经把辞职报告递...
作者&投稿:芒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交了辞职报告,老板不批怎么办??~
其次,如厂领导仍然不理解,不批,那么你可以自己整理好你负责的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交给你的领导,让他签收,你自己也留一份,这样你可以在30日后,走人了。日后发生争议,你是有证可举的,可以得到支持。
以上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E-Lawyer
希望你明白!
1:现在许多公司认为员工辞职必须写辞职申请,并且要得到单位的批准,否则就不能辞职,其实这是个误区。不对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没有必要单位批准或同意。
3:如果是员工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不然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
要是你走了老板不给你发工资:
<劳动监察条例>关于“欠薪”“欠保”处罚规定:
逾期不付工资可罚双倍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那你就只有消极怠工来解决了,让领导觉得你是人在心不在,留你也没用了,到时候他会主动让你走的。
走人,直接去劳动局。
在提交一份,不行就请假,不上班,过几天他自然后让你走的
交了辞职报告老板不批准,先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百度百科:辞职
首先,建议你找个合适的请假理由跟领导好好谈谈,他也是员工做起来的,估计会理解你的;其次,真的谈不成到你去另一家报道的时候索性你就直接电话请病假不来上班,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样公司跟你较真也就失去了意义,还不如索性给你个顺水人情呢。领导都是有员工一步步过来的相互理解点吧!
首先,可以与厂领导协商,因为你是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工厂没有权利不批,在辞职的30天里,你应该进行工作交接。你现在的情况需要跟厂领导说明自己的立场,催促进行工作交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证明,走人。其次,如厂领导仍然不理解,不批,那么你可以自己整理好你负责的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交给你的领导,让他签收,你自己也留一份,这样你可以在30日后,走人了。日后发生争议,你是有证可举的,可以得到支持。
以上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E-Lawyer
希望你明白!
1:现在许多公司认为员工辞职必须写辞职申请,并且要得到单位的批准,否则就不能辞职,其实这是个误区。不对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没有必要单位批准或同意。
3:如果是员工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不然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
要是你走了老板不给你发工资:
<劳动监察条例>关于“欠薪”“欠保”处罚规定:
逾期不付工资可罚双倍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那你就只有消极怠工来解决了,让领导觉得你是人在心不在,留你也没用了,到时候他会主动让你走的。
走人,直接去劳动局。
在提交一份,不行就请假,不上班,过几天他自然后让你走的
《签了有固定期限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本人工作了半年多就想辞职,如果公司不...》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书面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即可以办理交接手续并且离开公司,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