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判决后还能上诉吗?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最后注明此判决为终极判决还能再上诉吗?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终审判决在送达后立即生效,是不能再上诉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扩展资料: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两审终审制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答案:不能。
解析:
一、不能再上诉的情形
当事人能不能提起上诉,关键在于判决书是否生效。
1、一审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未在上诉期内(判决上诉期为15天,裁定上诉期为10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2、《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为两审终审,即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二审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送达当事人或宣告后生效,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二、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的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虽然不能再上诉,但并非没有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当事人申请再审,可以向做出终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出申请的时间为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交由原审法院再审,也可以决定由自己提审。
再审时,对第一审法院做出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上诉;如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三、对再审申请被驳回,或者对已发生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当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是再审的判决、裁定已生效,意味着人民法院的所有程序全不走完,对纠纷的监督处理不再有人民法院负责。
根据2013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再审申请被驳回,或对生效的再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应向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生效的再审判决、裁定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人民检察院接到抗诉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抗诉条件的,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不符合条件的,决定不予提出检察建议及抗诉。
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的,不能上诉,但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扩展资料: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如中级人民法院是第一审,不服判决裁定的可以上诉,如是二审则不能上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诉。这正是我国两审终审制的体现。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上诉和哪个级别的法院判决无关,而是要看是一审还是二审。一审法院做出的裁判,通常情况下都可以上诉,而二审则不可以。中院既可以一审也可以二审,所以必须确定这是一审还是二审,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
请律师打理。但起码一点是房子没了,母亲还好。
一般情况,如果是一审案件,可以去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述,上述期限在判决书上有写,一般是15天。如果是二审案件,原则上就不可以上诉了。但如果审判过程有适用法律错误、法官有收钱就可以申请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