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没受伤,对方全责,能算工伤吗?公司能不能扣工资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人没事,车撞坏了,能算工伤吗?公司能赔钱吗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没受伤,对方全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算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人没事,车撞坏了,无法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主要针对职工本人受到人身伤害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属于工伤的是如果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如果患职业病的;如果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不能算工伤。既然人没有受伤,就不涉及工伤的问题。因为工伤的前提是人身受到损害,导致受伤、残疾甚至死亡。虽然人没有受伤,但如果因此而没有上班,导致误工,公司是可以根据管理规定扣工资的,由此产生的误工费损失,员工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
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他是属于工伤的,但是扣工资的话这个应该是能扣的,因为这一天你不管是什么出于什么原因,你都没有按时到公司去上班,所以说这个要看你们公司是怎样来决定的啦。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这应该是工伤,但是现在人没有受伤,因此不能算是工伤了。因此他不需要请假,公司也不会扣他的工资的。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虽然没有受伤,对方全责,那么当然不能算工伤了,你没有受伤就不能算工伤。只有受伤了才能算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