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拟进行定向增资扩股引入外资,请问需要哪些流程?特别是否需要什么审批 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定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果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不是外资禁止类的(可以查询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说明》2011修订版)。换句话说只要是鼓励类或者限制类的,定增流程和内资是一样的。而且,中外合资企业不影响企业在A股上市。
首先,要区分两种情况,即非上市的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和非上市的非公众公司(股东人数没有超过200人)。非上市公众公司有证监会监管,如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新三板公司)挂牌了,还要接受新三板公司各种自律规则的监管。如果是非公众公司,发行后不超过200人的,属于私募的性质,如何定价一般监管机关不予干涉。
其次,要区分是定向发行,还是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必须要证监会审核。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或者本身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的,主要适用《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引1-4号。但是就定价制度来说,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自主决议事项。如《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
如果说你是想寻找相关的参考标准的,新三板公司的一些业务规则和在新三板挂牌的非上市公司的发行定价制度可以作为借鉴。
新三板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应披露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意见。内容至少包括:……(三)发行定价方式或方法、定价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也没有对具体的定价机制进行明确的规定、要求和限制。
从新三板已挂牌的公司定向发行披露文件来看,定价机制也是自主的,通常是考虑净资产、调整因素,如分红、复合增长率、行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会定期发布相关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成长性,以及与投资者进行协商确定。
如《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意见》,“(三)发行定价:四维传媒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0 元。根据公司2012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92,371.18 元计算,本次发行后,摊薄的每股
收益为0.63 元,摊薄的静态市盈率约为10.79 倍。本次定增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近三年的盈利指标复合增长率,以及公司结合签署合同及收入确认情况对盈利水平作出的预测,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成长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这里采用了类似IPO发行的定价方法P/E倒推出P=E*市盈率。
就股票IPO发行来说,有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也都是先往下询价,然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协商确定,如今年上交所刚发行上市的纽威股份定价是这样表述的“纽威股份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为17.66 元/股。”
此外,《中信证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全三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的专项意见》、《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锐英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的专项意见》等中都披露了定价基本上都是按照上述的方法做出的。这些披露文件都可以在新三板网站上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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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扩股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所有文件办理完毕后须向地税专管员和基本户的开户行说明,并交给相关工商局:
第一、目标公司须提交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
第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签字并盖章两份;
第三、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壹份;
第四、新老股东身份证明并签字盖章。
公司增资扩股有怎样的流程?
第一,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书面的股东会议决议;第二,拟定章程修正案;
第三,拟定增资扩股协议书;
第四,新增股东去银行缴款;
第五,在银行设立专项的验资帐户。
如果你单位是国有企业,则
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