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一户宅基地只能提供一个学位吗? 北京市丰台区农民住房(宅基地)拆迁补偿规定《非专业人士没入》
丰台区京籍政策:
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2、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在丰台区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本市其它区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入学方式: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在丰台区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入学流程:
1、5月1日至5月31日登录系统,选择“丰台区”后,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待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2、6月14—15日,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具体时间及要求于6月初见学校通知)。
重要提示:
1、适龄儿童父母需在5月3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成功,学校才能审核入学信息。
2、因身体原因未在当年入学的,需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于5月31日前(每周三下午2:00-4:00)到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再进行信息采集。
3、适龄儿童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如未按时到校审核,教委划定的学校因学位已满接收有困难的,由教委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将无法撤销或修改。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丰台区非京籍包括七类人政策:
入学条件:
1.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接受义务教育,并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
入学方式: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信息采集表》,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入学程序:
1、5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系统,选择“丰台区”后,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进行入学资格申请,准确并完整填写儿童及父母双方信息。
2、5月12日至5月30日(具体时间见各街乡镇安排)适龄儿童父母持证明证件材料,到丰台区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待街乡镇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4、6月21—22日,适龄儿童由父或母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和《信息采集表》(具体时间及要求于6月初见学校通知),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在具备接收能力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办理相关手续。如所联系学校已不具备接收能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其它学校联系就读。
5、符合条件却未联系到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由丰台教委相关部门协调安排。
所需材料:>>点击查看详情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至少一方在丰台区务工。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全家户口簿、父(或母)的二代身份证及证明适龄儿童与暂住证持有人关系的其它材料。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暂住证(有效期内,且“有效期限”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
5、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使用我区提供的统一规范文本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doc(36.5 KB, 下载次数: 66))。
重要提示:
1、适龄儿童父母需在5月30日前完成入学资格网上申请、资格审核,然后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联系就读。
2、为保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儿童父母如有“北京市完税证明”、“北京市社保证明”、近一年的丰台区“暂住证”,请在资格审核时提供。
3、外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持全家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每周四下午2:00-4:00)到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再进行信息采集。
4、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将无法撤销或修改。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种的第九条“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整合和规范各项拆迁补助、补贴费用,并对辖区内各拆迁项目的综合补偿补助费用进行监督和平衡”的规定,为了规范我区房屋拆迁市场,统筹指导我区各拆迁项目的拆迁补助标准,结合我区现行的补助标准和实际情况,我委对丰台区的拆迁补助标准提出一下意见:
(一) 工程配合奖
工程配合奖补助标准为每户5——8万元,以环路为界,二环路至三环路范围内每户补助标准为8万元;三环路至四环路范围内每户补助标准为7万元;四环路至五环论范围内每户补助标准为6万元;五环路以外每户补助为5万元。 (二) 低保户补助、残疾人补助
低保户补助标准为每证3万元;残疾人补助标准为每证3万元;原则上,对同一个人,上述补助不能重复计算,可视其家庭实际困难情况酌情处理。
(三) 大病补助
对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25累大病给予5万元/人大病补助,但必须有正规医院的病例及证明。大病种类入下表所示:
大病补助病种统计表
序号 病种 序号 病种 1 恶性肿瘤 14 双目失明 2 急性心肌梗塞 15 瘫痪 3 脑中风后遗症 16 心脏瓣膜手术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18 严重脑损伤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19 严重帕金森病 7 多个肢体缺失 20 严重三度烧伤 8 记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9 良性脑肿瘤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23 语言能力丧失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4 中兴再生障碍性贫血 12 深度昏迷 25 主动脉手术 13 双耳失聪(四) 临时过度、周转补助费
临时过渡费每户一次性补助1万元,有安置房源的项目按会前期限给予周转补助费1500元/人/月。
(五) 有线、电话、空调、宽带补助费
1、电话移机费每部235元。
2、空调移机费每台400元。
3、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终端300元。
4、宽带补助200元。
(六) 停产停业一次性综合补助费
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补助标准以环路为界,二环路至三环路范围内每平方米补助标准为1500元;三环路至四环路范围内每平方米补助标准为1200元;四环路至五环路范围内每平方米补助标准为1000元;五环路以外每平方米补助标准为800元
2、在当事人的子女是符合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并且已经申报户口的前提下,监护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防疫接种证明等证件及资料,适时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3、在当事人的子女是不符合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前提下,应及时缴纳社会扶养费,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