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大概是多少 上海二手房税费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海市个人二手房交易住房所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上家(房东方)税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下家(客户方)税费:契税;(一)、增值税(税率5.3%):以产证是否满五年,所交税费不同,不满五年是全额增值税(合同价乘于5.3%)。产证满五年的增值税:(1)普通住宅:免征;(2)非普通住宅:差额增值税(本次合同价-上次房东买入价)乘于5.3%;(3)售后公房:免征;(二)、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产证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如果产证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普通住宅(合同价乘于1% 或 差额乘于20%),非普通住宅(合同价乘于2% 或 差额乘于20%),二选一。(三)、契税:首套房和二套房税率不同,首套房面积不同税率也不一样。首套:产证面积90平米及以下(合同价乘于1%),产证面积90平米以上(合同价乘于1.5%);二套(合同价乘于3%);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普通住宅:(1)、五层以上的多高层住房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下;(3)、内环线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低于230万元/套。非普通住宅:以上任意一条不满足,大多数是价格原因,总价超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分析:二手房交易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税依据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199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就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1、 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北上广深: 首套房契税 政策同上;二套房和非普通住宅,契税为3%。 注意, 二手房 的契税,大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房屋的评估价来计算的,而非房屋的成交价格。 2、 增值税 及 附加税 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为5.6%,满2年可以免征增值税,满2年是指 房产证 或契税完税证从出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房屋出售时,时间满2年或超过2年.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1+5%)×5.6% 3、中介费 在 二手房交易 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注意了,中介费是可以砍价的,具体砍价多少,就要看个人与中介人员的沟通、谈判情况了。 4、 贷款担保 费 房贷担保费指银行一般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专业的担保公司,由他们为你提供担保所支付的费用。暂没有收费标准,几百几千都由中介开。 5、 个人所得税 一般 征收房屋 价款的1%,或者两次交易差额的20%。满五唯一的房子,免征 个税 。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唯一住房,且 不动产证 满了五年,则可以免征个税。 6、交易手续费 按照房屋的面积来征收,住宅一般为4-6元/平方米。 7、 印花税 住宅免征。 8、其它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 ;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