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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入账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吗? 评估的固定资产是否能提折旧?

作者&投稿:嵇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评估入账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吗?~

评估入账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
一、解释:
改制后的企业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账面原值计提,也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具体应按以下规定分别处理:
1、按照评估调账后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计提折旧
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改制后拟按评估调账后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计提折旧并计入成本费用,在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在计提折旧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2、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值计提折旧
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果公司只按照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值计提的折旧部分计入成本费用的,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将评估增值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在计提折旧时,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原账面原值计提的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按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原值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不超过10年)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计提折旧简介:
计提折旧是公司财务处理时,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是未实际支付的折旧费用。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
三、计提折旧原则:
1、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
2、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恰恰相反,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根据税法规定,评估入账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若无法取得固定资产购置时的正规发票等真实凭据,可以评估入账,并可以按照评估入账的价值计提折旧,但是在税务处理上不能在税前(所得税)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x0d\x0a(1)土地;\x0d\x0a(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x0d\x0a(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x0d\x0a(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x0d\x0a(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x0d\x0a(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x0d\x0a(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x0d\x0a(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x0d\x0a如果再出售,对方应按评估确认价值入账的,与实际售价的差额部分,可以计入累计折旧,但不允许税前列支。企业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07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x0d\x0a1、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综合调整。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x0d\x0a3、以上调整方法的选用,由企业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调整办法一经批准确定后,不得更改。因此,增值部分应该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增值部分的折旧和推销不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年限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按照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等综合因素确定。4,根据税法的规定,对投资活动中产生的固定资产增值部分不计算所得税,但如果对该项投资权益进行转让时,则应将增值部分纳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所得税。账务处理上,按增值部分缴纳的所得税,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x0d\x0a企业因为机制不灵活、产品滞销或为了谋求更大发展而实施股份制改造,在改制中势必会对企业资产按市场重置价等方法进行评估,部分资产会因此增值。\x0d\x0a5,改制后,企业将按评估值对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逐项进行入账,对产生的增值部分,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x0d\x0a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等转制方式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资产范围应包括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在内的所有资产。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对固定资产增值各部分可以提取折旧,但不应在税前扣除,应将当年所提折旧在年终剔除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x0d\x0a6,企业对闲置或不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其变卖价格高于账面价值时,要并入处置收益中,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发生的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科目;对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形成的处置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年终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所得税。\x0d\x0a7,国家统一布置进行企业资产的清理时,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账务原则上不作为企业所得,但应按财务制度进行调账,在财务角度上如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对增值部分,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希望这些你能看懂,理解!

评估入账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计提的折旧规定》
答:固定资产暂估入账计提的折旧规定 税法上允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条件是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而不是已办理竣工结算或其他条件。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

《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可否扣除》
答:按暂估价值入账的固定资产允许提取折旧并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可见,税法上允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条件,是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而非该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结算或者其他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

《我公司有一批评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怎么确定?》
答:折旧年限还是按照剩余年限继续折旧呗,残值也是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加评估增值乘以残值率(前期已确定的残值率不能改变)。

《固定资产按评估净值入帐折旧怎么提》
答:折旧。可以按你们估计的尚可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的。以前单位对这些车辆未提过折旧,不用补提折旧的,这个依评估值入账了。

《税法中评估的固定资产如何入帐?》
答:但是对超过原值部分计提的折旧额,税法规定不准在所得税前作为扣除项目,这一点必须注意。现在举个例子说明之:假如单位有一幢房产原值为200万元,经评估后为220万元增值20万元,这20万可以借记“固定资产”20万,贷记“资本公积”20万。但是计提折旧还是按照原来的200万计提,如果20万也计提折旧,那么就要...

《评估入账资产折旧可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税法规定,评估入账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若无法取得固定资产购置时的正规发票等真实凭据,可以评估入账,并可以按照评估入账的价值计提折旧,但是在税务处理上不能在税前(所得税)扣除。

《固定资产是评估价入账的可以计提折旧吗》
答:按照暂估价,计提折旧 待确定的固定资产的金额出来以后,再重新计提折旧,但是已近计提的折旧不调整

《评估后固定资产的入账及计提折旧》
答:按一般常理,固定资产很少会评成增值,多少是减值或是它的账面净值,如果是增值要注意,必须入账(有原因的)的,就以评估值入账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账面的剩余年限考虑折旧年限并计提折旧,如果是减值和股东账面净值就好一点,直接按账面净值入账,按你认为的能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不要光看对方账...

《关于评估后固定资产当月入账是否提折旧的问题》
答:1、预估入帐的固定资产,一样要计提折旧。2、在正式结算后,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并对已经计提的折旧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改制,固定资产以评估后的价值入账,该怎样计算折旧呢?拜托大家...》
答:固定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入账,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使用年限可以用新品应计提年限乘以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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