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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河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作者&投稿:兴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天津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新组建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标志着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局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初步彰显国土资源与房屋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的综合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按照“保障重点、促进发展、保护耕地”的思想,保障全市经济发展。2005年共审批农用地转用3 080公顷,其中耕地2 250公顷。同时开垦耕地3 600公顷,实现了全年耕地占补平衡,储备耕地1 350公顷,为今后天津市土地利用预留了空间。
通过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形成土地交易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新局面。严格实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制度,提高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土地无偿划拨范围,逐步改变了以往协议为主的多头供地方式,推行经营性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不断提高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程度。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按照2005年地籍管理调查统计,天津市年末土地总面积为119.17万公顷(1 787.60万亩)。其中:农用地70.73万公顷(1 061.00万亩),占59.3%;建设用地34.63万公顷(519.40万亩),占29.1%;未利用地13.81万公顷(207.2万亩),占11.6%。
(1)2005年度耕地减少量为1 748.42公顷(26 226.3 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 615.57公顷(24 233.5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126.99公顷(1 904.9亩),其他原因耕地减少 5.86公顷(87.9 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 621.43公顷(24 321.4亩),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2)2005年度建设用地变化量为:新增建设用地2 794.11公顷(41 911.7亩);存量建设用地329.43公顷(4 941.4亩);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为耕地82.67公顷(1 240.1亩)。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占用农用地2 322.37公顷(34 835.5亩)、占用未利用地471.75公顷(7 076.2亩)。
(3)未利用地较2004年减少1 979.67公顷(29 695.0亩),开发为耕地的1 476.61公顷(22 149.1亩),变为其他农用地31.31公顷(469.7 亩),建设占用471.75公顷(7 076.2亩)。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5年末,全市农用地707 330.33公顷。其中,耕地445 502.90公顷,占农用地的62.98%;园地37 101.02公顷,占农用地的5.24%;林地36 631.41公顷,占农用地的5.18%;牧草地604.4公顷,占农用地的0.09%;其他农用地187 490.6公顷,占农用地的26.51%(图1)。

图1 天津市农用地结构

2005年度,天津市农用地减少2 331.8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2 322.4公顷,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9.4公顷;农用地增加1 590.6公顷,其中,由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整理开发为耕地1 559.3公顷,由未利用地变为其他农用地31.3公顷。
天津市年初基本农田面积371 837.3公顷。年内实际减少基本农田面积282.6公顷,其中合法建设占用275.1公顷,违法建设占用7.5公顷;年内实际补划275.1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调整),年末面积371 829.8公顷。
全年耕地减少1 748.4公顷,主要去向是:园地1.1公顷,林地76.7公顷,其他农用地55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1 48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9.1公顷。耕地增加的来源是:其他农用地62.1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6.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56.5公顷,未利用土地1 444.2公顷,其他土地32.4公顷。
全年本市共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2 273.5公顷,其中耕地1 580.1公顷。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共征收土地4 350.86公顷,其中农用地2 914.46公顷(耕地1 891.13公顷)。国务院批准征地995.23公顷,其中农用地852.10公顷(耕地433.42公顷);省级批准征地3 355.63公顷,其中农用地2 062.36公顷(含耕地1 457.71公顷)。其中东丽区征用农用地与其他区县相比较多,主要原因为2005年在东丽区开展了小城镇示范区建设。
2005年全市审批建设用地面积5 019.76公顷,其中农用地3 267.46公顷(耕地2 110.92公顷)。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1 140.25公顷,其中农用地993.94公顷(耕地530.78公顷);省级审批用地3 879.51公顷,其中农用地2 273.52公顷(耕地面积为1 580.14公顷)。在省级批准用地中:商服用地占7.1%,工矿仓储用地占38.9%,公共设施用地占10.4%,公共建筑用地占2.9%,住宅用地占32.4%,单独选址用地占8.3%。从当前全市经济发展情况看,工业依然是我市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为稳定房地产市场,适当加大了住宅用地的供应量,所以工矿仓储用地及住宅用地所占比例较大。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全市共完成地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共10个,其中土地整理项目1个,土地复垦项目2个,土地开发项目7个;总投资11 537.58万元。
天津市水资源不足,土质盐渍化严重,后备资源严重缺乏,且连续九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致使可供开垦的耕地资源所剩无几。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天津市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亚矿种)共有25种,其资源储量情况见表1。

表1 天津市2005年底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

注:石油、天然气储量数据为2004年底数据。
2005年,勘查新增查明金矿资源量364.7千克、水泥用灰岩资源量544.86万吨、砖瓦用页岩资源量10 319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资源量2 209.51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 34.22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资源量 702.28万立方米、矿泉水储量 432立方米/日,地热可采储量3 494.48万立方米/年。2005年矿山开采非金属矿产357.8万吨、377.442万立方米,石油1 452.17万吨、天然气8.85亿立方米、地热2 500万立方米,矿泉水31.12万立方米。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及勘查资金来源构成
2005年地勘工作以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天津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地质勘查投资133 70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151.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 343.00万元,企事业单位投资131 210.00万元(其中外商投资额为33 759.00万元);完成机械钻探岩心工作量124 854米,坑探工作量1 506米。属地化单位地质勘查经费主要投向基础性、公益性项目2 042万元,商业性项目2 125万元,科研项目235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951万元、地方财政1 383万元、自筹资金2 068万元,与2004年同比分别增长188%、23%、12%。
2.新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及资源情况,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1)2005年度新发现矿产地4处,其中水源地1处,预测资源量1 866万立方米/年;砖瓦用页岩1处,预测资源量7 984.55万立方米;地热2处,控制的资源量1 841 190万立方米。
(2)2005年度新查明矿产资源水泥用灰岩605.33万吨、砖瓦用页岩13 027.07万立方米、金矿2 307千克、矿泉水432立方米/日、地热3 290.8万立方米/年。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底,有效地质勘查许可证共11个,其中新立2个、延续6个、变更3个。
截至2005年底,全市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429个,其中非能源矿产205个。在非能源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10个、集体企业69个、私营企业5个、联营企业4个、有限责任公司1个、股份有限公司2个、股份合作企业1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个、其他企业110个。按登记类别分为:新立13个、变更8个、延续138个、其他46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开发利用的矿种有14种,矿山从业人数19 879人,产值348.3亿元,利润总额168.1亿元。与2004年相比,矿山总数基本持平,从业人数增加了906人,矿业总产值增加了125.5亿元,利润总额增加了61.1亿元。从业人数、矿业总产值和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和基础工程的建设投入,建筑市场正在逐渐升温,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刺激了建筑石料的开发及石油价格上涨所致。
2005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数额首次突破6 000万元,达到6 450万元,同比增长了59.30%。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在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发挥土地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不断提高土地资产管理能力和运行质量,为加快全市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市场,结合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要求,实行全市经营性开发用地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做到“统一交易场所、统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统一评标、决标标准和出让合同文本”。
(1)按照资金收取渠道不变,区县收益不减的原则,区县经营性开发用地集中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区县经营性开发用地公开出让前,须将区县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并对社会公布交易结果。未经备案的,不得实施出让。
(2)开展土地隐形市场治理。近年来,一些用地单位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和非法转让、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冲击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还导致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经对中心城区范围内180多条主、次干道两侧调查,发现5 823宗土地涉及隐形交易,土地面积653.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06.6万平方米。
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的通知》,2005年集中开展市内六区土地隐形市场专项治理。对和平区南京路、河西区大沽南路、河东区津塘公路、河北区中山路、南开区长江道、红桥区咸阳北路两侧等六个重点地区的341宗、45.4公顷土地隐形市场开展治理。
(3)建立土地、房屋证书查验制度。在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及变更登记等环节,通过土地、房屋证书的查验,掌握每宗土地的实际用途。对与原批准用途不符的,要求土地使用者按规定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予办理土地、房屋转让等手续。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经营性土地供应的主要特点:①着眼调控房地产市场需要,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供应,加大普通住宅供地比例。按照建设部和天津市普通住宅标准,为普通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建设供地248公顷,占中心城区供地总量的81%,比2004年上升了12个百分点;②认真落实《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中心城区土地全部实现“净地”公开出让,土地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投资环境的改善,2005年,全市房地产投资额227.5亿元,同比增长24%;③加大土地出让金管理力度,对1991年以来拖欠土地出让金的46 家企业、9.72亿元拖欠款,通过公告催缴、司法程序、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立监管账户等多项措施进行了追缴,共追缴出让金6.93亿元,连同当年收取的出让金共计实现政府收益33.04亿元,保证了还贷需要;④土地资产价值进一步显现。
2005年底,全市土地出让830宗,4 449.33公顷,土地成交价款128.45亿元,政府收益55.88亿元。其中:招标土地出让11宗,46.84公顷,成交价款13.94亿元,政府收益5.14亿元。拍卖出让土地26宗,121.38公顷,成交价款7.52亿元,政府收益3.33亿元。挂牌出让土地139宗,904.58公顷,成交价款79.51亿元,政府收益20.65亿元。
全市土地划拨130宗,面积788.43公顷;租赁3宗,面积0.92公顷,租金45.45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市土地转让147宗,面积309.59公顷,转让金8.48亿元。土地抵押共2 845宗,面积6 473.83公顷,抵押价款379.61亿元,贷款金额265.73亿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已于2003年开始了探矿权的有偿出让工作。在勘查登记的13个项目中,多以市地勘单位为主,只是在变更和转让中有民营企业,但均为无偿转让。主要是宝坻区珠江温泉城的开发,区政府与珠江实业(后为合生创展)之间有协议。说明市地勘投入仍以国家投入为主,集体及个体其他经济类型少,地勘筹资渠道不多。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天津市于2003年对蓟县陈家园水泥灰岩矿区进行了探矿权挂牌出让,并以63万元成交,实现了首次挂牌的成功。2004年又初次对地下流体探矿权有偿出让获得成功,出让汉沽区八卦滩地区1平方千米探矿权,获探矿权价款16万元,为今后地下流体探矿权有偿出让取得了经验。2005年探矿权一级市场,未进行。全市以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3宗,比去年同期增长50%,出让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出让价款159.45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共办理探矿权转让2宗,天津市蓟县气鼓山地下水普查(0.66平方千米)转让,由天津开发区鑫世达置业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天津市津京洪旅游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县周良庄地热田地热资源普查(0.66平方千米)转让,由天津市仁诚创业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天津市合生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并积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完善动态巡查与快速反应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四公开”原则,加大了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6件(其中历年隐漏案件14件、本年发生152件),共涉及土地188.43公顷(其中耕地130.11公顷),立案数与2004年的184件相比减少了10.84%,涉及土地面积与2004年相比减少了56.43%,占用耕地面积与2004年相比减少了 64.01%。在本年立案中涉及个人违法用地的案件 113件,占立案总数的68.07%,涉及土地面积34.01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18.05%;企事业单位违法占地案件33件,占发案总数的19.88%,涉及土地面积85.82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45.54%;村集体违法占地案件19件,占发案总数的11.45%,涉及土地面积63.8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33.86%;乡级机关违法占地案件1件,占发案总数的0.60%,涉及土地面积4.8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2.55%。
截至2005年底,2004年未结的22个案件全部结案,本年新立的166件案件中结案146件,结案率达87.95%,共拆除构建物2.7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36.21公顷(其中耕地19.96公顷),罚没款总额1 506.29万元。在本年立案中,尚有20件未办结,涉及土地面积8.66公顷,均已提出处理方案,现正在落实之中。
2005年全市对1人提出党纪处分建议,对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土地违法案件的特点
从各区县的情况看违法主体出现多元化,当前土地违法的主体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既有村组集体又有乡镇机关。
从发案数量和涉及土地面积来看,个人违法用地案件的数量和比例都显著升高;而企事业单位、村组集体和乡镇机关违法用地案件在数量和比例上全面回落,说明法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守法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及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土地法律法规培训初见成效。但个人违法用地案件则呈现反弹趋势,应继续保持治理整顿期间对土地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遏制个人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全年未发生县级以上机关违法用地案件。
在违法案件总数缓步减少的前提下,涉及土地的总面积比2004年锐减了56.43%,大案的发生率继续保持明显减少的势头,各级政府机关违法用地案件基本杜绝。
从违法占地的地点来看,主要在交通干线两侧、城郊结合部、村庄繁华地段和经济发达地区。边远经济落后地区发案率虽在低位徘徊,但已初显增多征兆。
从违法占地行为发生的时间看,个人违法用地案件在春夏建房高峰季节比较突出;此外,节假日违法用地发生率也较高。
各级地方政府对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市范围的园区(开发区)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的集中查处,将园区(开发区)用地全部纳入市、区县统一管理,使管理更加规范,土地集约利用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全年土地违法案件总数较之2004年平稳回落,在利用卫星遥感成果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坚持一季一查的制度。通过大密度的遥感监测并辅以对案件的快速反应与快速查处,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处理力度,对违法行为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3.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对策
(1)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应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个别干部明知在土地管理方面有各项法律、法规的约束,却认为自己的行为与土地犯罪差之甚远,最多不过是罚款、批评了事;个别人认为集体组织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者,可以自由支配、处置土地;有些人认为土地的农用经济产出效益不高,存在“牺牲土地换取发展”的错误思想。少数政府部门急功近利、企事业单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造成各类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为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乡镇长土地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工作,乡镇长们反应强烈,在实际工作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2)土地违法案件调查难、处理难、制止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必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土地监察体制滞后,交通与通讯等基础设施虽在不断改善,但距离工作需求尚有很大差距,土地执法专项资金缺乏,很难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制止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大部分基层土地管理人员编制在乡镇政府,当触及本级政府利益时,土地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经常受到各方面的干预,给依法行政带来很大困难。由于部分区县基层土地监察人员变动频繁,造成三级土地监察管理网络不稳定。当前,亟须推进土地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执法监察规格,加速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的垂直管理进程,以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壮大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总队,并要求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执法监察科的基础上成立专职执法队伍,并保证区县局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
(3)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力,执法标准不一,亟须提高人员素质和统一办案流程和查处标准。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2个区(县)进行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查。蓟县关停了4 家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查处了13起盗采页岩和采砂的违法行为,处罚了越界开采的2个石料厂,责令51个非法采砂点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遣散人员;宝坻区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陶粒粘土作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联合执法采取停电、吊证等措施,关闭了41 家陶粒生产厂,遏制了乱挖土的现象;武清区关闭了5家高速公路两侧的砖瓦厂;大港区关闭了4家无资源的砖瓦厂;静海县和东丽区等也将要逐步关闭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砖瓦厂。
全年新立案17件,其中,16件是无证开采,1件是不按规定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本年结案12件(含2004年未结案件),未结案件6件。
地矿违法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①少部分管理人员学习28 号和104 号文件精神不够,积极主动性差,存在畏难情绪;②基层的矿管机构编制不足,大部分区(县)的矿管部门是合署办公,无专职管理人员,造成矿管工作不到位;③基层对地热管理的职能和权限不明确,积极性不高,监管不力;④基层经费不足,特别是塘沽区由于用车制度改革,无交通工具,不能实行对地热井的有效监督管理,“三查”工作进展缓慢;⑤各区(县)普遍反映取土无管理部门的问题,尤其在新四区和塘沽区的矛盾比较突出,乱取土、乱卖土的现象非常严重。近年来全市的建设速度加快,滨海新区、高速公路等大型工程和重点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土资源,目前耕地取土由土地部门管理,在非耕地中取土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也没有管理依据,造成了资源的严重破坏,管理严重失控,也成为农民上访的焦点问题。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审结12件,其中4件为2004年结转2005年审结的案件。2005年受理新申请并审结行政复议8件,主要涉及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行为处罚、土地登记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撤销第三人的土地使用证等。经审理,因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均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5年末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有15个(1个省级,14个地市级),年末从业人员494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其中研究生学历以上19人,大本和大专学历439人,高中及中专学历 34人。全年经费总额 2 672.49万元,管理经费来源中:地方财政2 477.16万元;其他收入195.33万元。拥有直属单位36个,职工610人。
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2005年参加两周以上培训班的有10人次;完成学历教育的有19人次。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省更好更快发展与和谐河北建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全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开局,国土资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 坚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积极有作为地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 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 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 积极做好曹妃甸工业区用海工作,促进重大用海项目建设。
● 加强地质勘查,努力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 努力建设“和谐国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强化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 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6年,河北省土地调查总面积1 884.34万公顷(28 265.08万亩)。其中,农用地 1 307.93 万公顷,建设用地177.06万公顷,未利用地345.11万公顷,其他土地54.24万公顷。
与2005年相比,耕地减少1.49%,园地增加15.69%,林地增加0.5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1.80%,交通用地增加7.6%,未利用土地减少1.22%。
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占土地调查总面积的比例分别是:耕地33.52%,林地23.43%,园地3.74%,牧草地4.25%,其他农用地4.46%;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10%,交通用地0.62%,水利设施0.68%;未利用地18.31%,其他土地2.88%(图1)。

图1 2006年河北省土地利用状况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全省农用地1 307.93公顷(19 618.93万亩)。其中耕地631.58万公顷(9 473.65万亩),林地441.57万公顷(6 623.56万亩),园地70.50万公顷(1 057.43万亩),牧草地80.17万公顷(1 202.51万亩),其他农用地84.12万公顷(1 261.78万亩),分别占农用地的48.29%,33.76%,5.39%,6.13%,6.43%。
(1)耕地减少主要去向: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15.57万公顷(233.55万亩),其中,农用地内部的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等减少最多,达到12.51万公顷(187.68万亩),占80.4%;建设占用耕地2.67万公顷(39.98万亩),占17.1%;变更为未利用地0.38万公顷(5.70万亩),占2.5%(图2)。①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占用耕地2.67万公顷(39.98万亩),其中,当年变更1.28万公顷(19.23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48.1%,包括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设0.53万公顷(8.01万亩),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0.34万公顷(5.14万亩),本年度未批先建0.4万公顷(6.07万亩);漏变更1.38万公顷(20.75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51.9%,包括本年度前批准以前建设0.98万公顷(14.70万亩),本年度批准以前年度建设0.04万公顷(0.61万亩),本年度前未批先建0.36万公顷(5.43万亩)。②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9.10万公顷(136.51万亩),占耕地减少总量的50.5%。③生态退耕情况。生态退耕还林还草3.41万公顷(51.17万亩),占全省耕地减少总量的21.9%,主要集中在张家口市、沧州市、石家庄市、廊坊市。④灾毁。灾害毁地减少耕地0.38万公顷(5.70万亩),灾毁耕地主要分布在石家庄市、承德市。

图2 2006年全省耕地实际减少去向分析

(2)耕地增加的主要来源:2006年全省增加耕地6.10万公顷(91.45万亩)。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全省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2.90万公顷(43.53万亩),占全省耕地年内增加6.10万公顷(91.45万亩)的47.50%。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77万公顷(26.58万亩),占总数的61.10%;土地复垦增加耕地0.44万公顷(6.62万亩),占总数的23.70%;土地整理增加耕地0.69万公顷(10.33万亩),占总数的15.20%。②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3.19万公顷(47.92万亩),占全省耕地增加总量的26%。
2.建设用地
(1)建设用地扩展规模分析。全省建设用地年初面积173.25万公顷(2 598.75万亩),年末177.06万公顷(2 655.83万亩)。根据变更汇总,建设用地增加5.03万公顷(75.43万亩),减少1.22万公顷(18.35万亩),全省建设用地净增加3.81万公顷(57.08万亩)。
(2)建设用地变为其他地类。建设用地共减少1.22万公顷(18.35万亩)。其中,转为农用地0.95万公顷(14.28万亩),转为未利用地0.27万公顷(4.07万亩)。
(3)新增建设用地流向。全省新增建设用地3.21万公顷(48.21万亩),其中,用于商服用地0.47万公顷(6.99万亩),工矿仓储用地1.70万公顷(25.45万亩),公用设施用地0.10万公顷(1.54万亩),公共建筑用地0.112万公顷(1.68万亩),住宅用地0.798万公顷(11.97万亩),街巷用地0.04万公顷(0.58万亩)。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共增加土地40 637.79公顷,其中农用地 17 804.62 公顷(耕地15 875.78公顷),建设用地58.22公顷。投资额82 893.34万元。
及时完成了《东中部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切实保护耕地,为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提高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及时组织完成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工作,实现占补平衡有余。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是:矿产种类多,资源量较丰富;产地分布广泛,储量较集中;资源配套性好,便于开发利用;勘查程度较高;矿石质量一般的多,优质的少;产地规模小型的多,大中型的少;区位条件好,但部分矿种如煤、铁、金等开发利用强度较大。
全省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有53种,居11至15位有8种,一些大宗矿产如煤、铁、金、各种石灰岩等在全国占有优势,但全省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与全国相比却处于中下水平,特别是一些金属矿产差距较大,大宗矿产除铁矿、水泥灰岩外,人均占有量均低于全国水平。据统计,全省人均矿产资源占有量仅占世界人均占有量的34.6%。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5种,亚矿种151种,其中已查明储量的矿种86种,亚矿种120种(表1)。
表1 河北省主要矿种查明资源储量


续表


已探明储量的矿产地1 005处,其中大型产地138处,占13.7%;中小型产地867处,占86.3%。截至2005年底全省主要矿产的资源储量为:煤14 708 188千吨,金118 070千克,铁7 261 067千吨,铜矿367 342吨,铅479 765吨,锌矿4 169 724吨,铝土矿30 450千吨,银矿3 217吨,硫铁矿48 912千吨,磷矿730 254千吨,水泥用灰岩460 705万吨,铅、锌、硫铁矿、金、磷、银等矿产的资源储量有所减少,煤、铁、铜、水泥灰岩等矿产的资源储量有所增加。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质勘查(属地化地勘单位)投入经费44 033.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495.92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6 778.08万元,国内企事业投入22 949.93万元,其他投入558.20万元。年末勘查从业人员4 827人,其中技术人员2 167人;平均从业人员4 276人。全省属地化地勘单位新查明金、水泥用灰岩2种矿产资源,资源量分别为497千克,8 406万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勘查许可证全省由省厅统一管理发证,2006年有效证720件,其中能源矿产中煤矿9件,地热16件;黑色金属矿产400件;有色金属矿产86件,贵金属矿产150件(其中金矿113件);非金属矿产54件;水气矿产5件。批准登记面积4 279.49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83.62万元。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271件,集体企业9件,股份合作企业5件,有限责任公司120件,股份有限公司7件,私营企业293件,其他企业11件,合资经营企业1件,合作经营企业1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件。
2006年,全省勘查许可证变更56件,新设175件,延续169件,其他320件。
全省对采矿许可证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发证,2006年有效采矿许可证共计7 114件。其中能源矿产中煤737件,地热62件,黑色金属矿产1 883件,有色金属75件,贵金属矿产317件(其中金矿291件),非金属矿产3 965件,水气矿产74件。批准登记面积4 941.82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1 046.67万元,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556件,集体企业1 771件,股份合作企业83件,联营企业79件,有限责任公司851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12件,私营企业3 593件,合资经营企业4件,合作经营企业2件,中外合资企业15件,中外合作企业42件,外资企业2件,其他企业4件。
2006年,全省采矿许可证变更785件,新设193件,延续234件,其他5 902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共有矿山企业6 290个,矿山从业人员408 408人,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365.62亿元,按照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限制矿种的发证,政策调控取得一定成效,总量得到一定控制,矿山总数比2005年有所减少,生产结构趋于合理。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省加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构建节约型社会。《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基本修改完毕。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已完成了两年动态监测系统方案的制订。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共划拨土地258宗,面积1 360.93公顷;共出让土地4 194宗,面积 9 272.67 公顷,价款2 337 600.25万元;租赁2宗,面积2.44公顷,价款64.65万元;其他65宗,面积366.72公顷,价款29 224.01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共转让土地32 544宗,面积3 102.44公顷,价款478 621.57万元;共出租土地103宗,面积12.65公顷,价款1 026.52万元;抵押18 514宗,面积22 447.14公顷,抵押价款4 404 485.13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的精神,为了加强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转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字[2006]21号),规范矿业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制度。印发了《河北省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试行)》(冀国土资矿字[2006]14号),按照不同矿种和不同管理权限,由市、县(市、区)政府,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年度开发计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内的采矿权设置方案,报省厅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对没有采矿权设置方案的,不予设置新的采矿权,不予办理扩大矿区范围登记手续,杜绝出现新的采矿权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格采矿权延续审批,对采矿权设置交叉重叠的,能够调整的进行调整,不能调整的纳入整合范围;对设计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含1万吨)的小煤矿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对设计生产能力1万~3万吨(不含3万吨)的小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符合延续条件的,延续至2006年底。
做好探矿权登记和监督管理,是加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维护良好的地质勘查秩序,提供资源保证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此,全省针对地质勘查登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了2005年计划之外网上受理的探矿权申请。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5年河北省矿权计划〉的通知》(冀国土资矿字[2005]31号)精神,聘请专家对已受理的铁矿探矿权申请市场项目进行鉴定,对经专家鉴定为可露天开采的71个超低品位铁矿勘查的申请,进行了退卷处理。对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探矿权申请市场项目,按程序进行了审批。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合理、妥当地处理了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探矿权落实问题,及时为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区域核发了勘查许可证。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出让173宗,出让金额4 795.05万元,其中:审批95宗,合同金额2.1万元;拍卖5宗,合同金额110.6万元;挂牌73宗,合同金额4 682.35万元;采矿权出让196宗,合同金额8 771.06万元,其中:审批121宗,合同金额2 454.56万元;拍卖1宗,金额2 720万元,挂牌74宗,金额3 596.50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转让23宗,转让金额48.94万元,其中:出售23宗,金额48.94万元;采矿权转让84宗,转让金额5 586.06万元,其中,出售84宗,金额 5 586.06 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8 018件,其中:土地违法7 020件,本年立案5 701件,结案4 961件,结案率达87%,共收回土地446.1公顷,其中耕地166.85公顷;本年矿产违法立案998件,结案928件,结案率达93%;共拆除违法构建物8 928.09百平方米,没收违法构建物1 432.32百平方米;罚没款8 897.24万元。行政处分22人,党纪处分77人,刑事案件移送150起,刑事处罚49起。与2005年相比,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上升了15.53%,其中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率上升了18.08%,结案率上升了7.82%;矿产违法案件发生率上升了0.3%,结案率下降了0.81%。
综合分析全省2006年违法案件,有以下特点:①未经允许批准占地呈上升趋势;②企事业单位土地违法所占比重较大;③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仍非常突出;④非法采矿数量呈下降趋势;⑤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一证多采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
全省违法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①地方领导缺乏国土资源保护意识,盲目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成大量违法占地;②受高额利益的驱动,个人无证采矿占一定比重。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2005年底未审结6件,本年发生申请复议案件96件,受理94件。本年审结79件,其中维持49件,责任履行2件,撤销13件,撤回申请4件,本年未审结21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原因主要是程序和实体不合法。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1.机构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由省国土资源厅、11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177个县区级国土资源局组成。
2.人员情况
2006年,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年末从业人员21 10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 055人。从业人员中,研究生以上人员112人,大本及大专人员10 230人,高中及中专人员9 322人,初中及以下人员1 442人。
3.经费情况
2006年,全省经费收入126 626.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 488.79万元,地方财政88 999.53万元,其他收入34 138.60万元。
4.干部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参加培训4 390人次,其中党校861人次,行政学院271人次,学历教育1 310人次,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素质正在逐步提高。
七、存在问题与建议
国土资源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国土资源的供求矛盾还会进一步加剧,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越来越大;资源领域中凸显的各种利益诉求和冲突将长期存在,维护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监督检查的任务越来越重。全系统在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
建议加快《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进程,增加应对市场经济形势变化的条款并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尽快提出对全省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明确的认定意见,尽快开展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2006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按照2006年地籍管理调查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9.17万公顷(1 787.60万亩)。农用地70.65万公顷(1 059.81万亩),占59.29%;建设用地34.87万公顷(523.04万亩),占29.26%;未利用地13.65万公顷(204.75万亩),占11.45%。

2006年,全市耕地44.52万公顷(667.87万亩),年内减少耕地1 592.54公顷(23 888.1 亩),年内增加耕地1 333.38公顷(20 000.7亩),耕地净减少259.16公顷(3 887.4 亩)。全市建设用地34.87万公顷(523.04万亩),年内新增建设用地2 432.12公顷(36 481.9亩),年内减少建设用地5.97公顷(89.5亩),全部为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为耕地。全市未利用地13.65万公顷(204.75万亩),年内减少1 952.93公顷(29 293.9亩),年内增加319.61公顷(4 794.1亩),本年净减少1 633.32公顷(24 499.8亩)(表1)。

表1 天津市2006年度主要地类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末,全市农用地70.65万公顷(1 059.81万亩)。其中,耕地44.52万公顷(667.87万亩),占农用地的63.02%;园地3.71万公顷(55.68万亩),占农用地的5.25%;林地3.67万公顷(55.08万亩),占农用地的5.19%;牧草地0.06万公顷(0.91万亩),占农用地的0.08%;其他农用地18.68万公顷(280.27万亩),占农用地的26.46%。

全市年初基本农田面积37.18万公顷,其中耕地37.12万公顷。年内实际减少面积0.12万公顷;年内实际补划0.12万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调整);年末基本农田面积37.18万公顷,其中耕地37.12万公顷。

(1)耕地减少去向分析 全市年内耕地减少1 592.54公顷(23 888.1亩)。①建设占用耕地1 222.54公顷(18 338.1亩),占耕地减少量的76.77%。其中,独立工矿用地占用607.45公顷(9 111.7亩),占49.69%;农村居民点占用247.71公顷(3 715.7亩),占20.26%;公路用地240.31公顷(3 604.6亩),占19.66%;其他127.07公顷(1 906.1 亩),占10.39%。②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348.9公顷(5 233.5亩),占耕地减少量的21.91%。其中:养殖水面占用140.26公顷(2 103.9亩),占40.20%;畜禽饲养占108.38公顷(1 625.7亩),占31.06%;果园占48.81公顷(723.2亩),占13.82%;有林地、苗圃等占52.06公顷(780.9亩),占14.92%。③其他原因耕地减少21.1公顷(316.5亩),占耕地减少量的1.32%。主要是北辰区修建农田水利占用耕地10.69公顷(160.4亩),静海县修建晒谷场占用耕地5.96公顷(89.4亩)。

(2)耕地年内增加来源分析 全市年内耕地增加1 333.38公顷(20 000.7亩)。①农业结构调整增加89.15公顷(1 337.3亩),主要是苗圃和畜禽饲养地增加61.13公顷(916.9亩),占耕地增加总量的4.58%。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 244.23公顷(18 663.4亩),主要来源于对未利用地:荒草地、苇地的开发、复垦,占耕地增加总量的63.59%。

2.建设用地

2006年政府批准征收土地6 630.47公顷,其中农用地4 657.08公顷(耕地3 362.44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2 493.17公顷,其中农用地2 095.25公顷(耕地 1 629.02 公顷);省级批准征用土地4 137.3公顷,其中农用地2 561.83公顷(耕地 1 733.42 公顷)。

2006年审批建设用地7 979.57公顷,其中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5 227.84公顷(含耕地3 764.09公顷)。其中: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2 927.93公顷,其中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2 423.84公顷(含耕地1 859.43公顷);省级审批建设用地5 051.64公顷,其中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2 804.00公顷(含耕地1 904.66公顷)。

在省级批准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416.41公顷,占总量的8.24%;工矿仓储用地 2 828.03 公顷,占总量的55.98%,公共设施用地537.37公顷,占总量的10.64%;公共建筑用地313.55公顷,占总量的6.21%;住宅用地912.46公顷,占总量的18.06%;单独选址用地43.82公顷,占总量的0.87%。年产100万吨大乙烯、空客A320等一大批工业项目相继落户本市,工业项目用地2006年创造性地达到了历史新高。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总面积为4 401.4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3 200.33公顷,土地复垦0.70公顷,土地开发1 200.41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农用地总面积3 903.5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 862.19公顷,总投资31 580.98万元。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发现矿产35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18种,其中金属矿产有:金矿、锰矿;非金属矿产有:石灰岩、陶瓷土、白云岩、硼矿、重晶石、花岗岩、含钾粘土岩、辉绿岩、页岩、粘土;能源矿产有:煤炭、地热、石油、天然气;水气矿产有:矿泉水、地下水。

各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见表2。其中金属矿产28万吨;非金属矿产130 891万吨,2 037 万立方米;能源矿产67 552万吨,685亿立方米;水气矿产可采储量73万立方米/日。

表2 天津市2006年底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勘查资金来源构成

2006年,全年完成勘查资金投入217 299.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48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 387.84万元、企事业投资214 764万元。地质勘查资金投向主要为油气勘查、水工环地质勘查、城市地质调查,以及承担内蒙古、河北省的银、钼、铜等金属矿产勘查。

2.新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及资源情况,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1)2006年度新发现矿产地1处,为地下水,推断的资源量5.11万立方米/日,预测资源量5.11万立方米/日。

(2)2006年度新查明矿产资源砖瓦用页岩134.37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125.45万立方米。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地质勘查许可证共13个,其中新立1个、延续3个、变更1个、其他8个。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496个,其中新立38个、延续130个、变更22个、其他306个;其中非能源矿产企业238个,在非能源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5个、集体企业80个、私营企业150个、股份有限公司3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开发利用的矿产14种,其中非金属矿产开采380.18万吨,403.773万立方米,开采石油1 581.78万吨,开采天然气10.50亿立方米,开采地热2 400万立方米,开采矿泉水29.18万立方米。矿山从业人数15 466人,产值453.27亿元,利润总额272.04亿元。与2005年相比,从业人数减少了4 413人,矿业总产值增加了104.97亿元,利润总额增加了103.94亿元。

2006年,全市地热总开采量为2 400万立方米,回灌总量为310万立方米。地热资源作为一种能源矿产,主要用于建筑供暖和居民生活、农业养殖、工业生产和温泉洗浴的供热用水。2006年供热面积约1 000万平方米,为约8万户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温泉游泳池建设面积达2万平方米;养殖、种植面积约300亩。

2006年,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6 734万元,超额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任务的67%。建成并开通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网站,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面向社会开展了公开查询服务。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是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的关键一年。

(1)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规划环外环范围内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供应计划,制定全市经营性土地集中统一交易、市区土地隐形市场清理、启用新的基准地价标准等重大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为全市进一步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2)按照“总量控制、存量盘活、增量适度”的原则,确定了2006年中心城区计划新增供地458公顷,建设房屋894万平方米。规划环外环以外各区县供应经营性土地 1 900 公顷,建设房屋面积2 000万平方米,制定了《经营性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实施了有效调控。

(3)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了新土地出让合同文本,合同中不仅有规划和开发建设条件,还明确了开工、竣工期限,以及违约的处理措施。对于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将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增加了合同可执行性。

(4)全市经营性土地统一集中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挂出让,实现了交易场所、信息发布、评标决标标准、合同文本的“四统一”和出让计划、宗地信息、招拍挂文件、竞价过程、出让结果的“五公开”。为避免“毛地”出让带来的拆迁困难等种种遗留问题,经营性开发建设用地全部收购整理成为“净地”后再公开出让,使土地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开,加快了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进度。2006年每宗土地参与竞价的企业由原来平均不足2家增加到5家,政府净收益提高了44.9%。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天津市土地市场出让国有土地1 217宗、土地面积3 867.07公顷,成交价款166.56亿元,出让面积同比下降13.1%。其中,存量建设用地2 871.38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4.25%,同比下降24.81%。新增建设用地995.69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5.75%,同比上升57.98%。

从供地方式看,协议出让991宗、2 338.03公顷,占土地出让总量的60.46%;“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226宗、1 529.05公顷,占土地出让总量的39.54%。

从供应类型看,工矿仓储用地供应2 308.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9.7%;住宅用地1 129.7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9.22%;商服用地355.26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9.19%;公用设施用地1.3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0.03%;公共建筑用地72.05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86%。

2006年,全市土地划拨98宗,土地面积656.04公顷,比2005年同期减少16.79%。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市土地转让509宗,面积847.09公顷,转让金60.97亿元。土地抵押共 2 241 宗,面积6 893.01公顷,抵押价款523.79亿元,贷款金额227.48亿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以蓟县为重点矿区,以地热资源为重点矿种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查处无证开采、滥采滥挖、越界开采、污染严重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管理通知》(津国土房矿[2006]1152号文),为加大全市矿业权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地配置地热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天津市地热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成功审批两宗地热采矿权,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55.72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度内无偿转让探矿权2宗。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制度》、《关于规范卫星遥感监测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开展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调查、100天专项治理统一执法活动、土地市场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大检查、第六次卫片执法检查等全市范围的执法活动,投入250多万元配备了两部卫星遥感巡查车等执法设备,大力加强了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2006年,发现当年新发生土地违法行为186件,涉及土地面积320.2公顷(耕地191.49公顷);第六次卫片执法发现2004年10至2005年10月隐漏553件,涉及土地面积1 063.28公顷(耕地693.76公顷)。共计发现739件,涉及土地面积1 383.48公顷(耕地885.25公顷)。

本年立案违法案件697件,涉及土地面积1 373.21公顷(耕地885.24公顷),分别占全年发现总数的94.32%,99.26%和99.99%。

其中:历年隐漏立案553件,1 063.29公顷(耕地693.76公顷)。本年发生立案144件,309.93公顷(耕地191.48公顷),包括:买卖或非法转让5件,30.81公顷(耕地7.05公顷);破坏耕地7件,8.22公顷;未经批准占地110件,121.79公顷(耕地92.33公顷);其他违法行为22件,149.11公顷(耕地83.44公顷)。

本年立案查处的697件土地违法案件已结案148件,224.74公顷(耕地118.48公顷),分别占立案总数21.23%,16.37%和13.38%。已结案件中包括: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0件,8.66公顷(耕地8.64公顷);处理隐漏案件30件,21.79公顷(耕地9.56公顷);处理本年发生案件98件,194.29公顷(耕地100.27公顷)。共收回土地16.02公顷(耕地14.51公顷),收缴罚没款296.78万元。对1名涉嫌非法转让、1名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局级干部和2名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村委会干部进行了刑事移送。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识还显薄弱;二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日常巡查不到位;三是土地违法案件调查难、制止难、执行难、移送难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市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件,均属于无证开采,其中企事业单位2件,个人1件。截至12月底,3件违法案件全部结案,共收缴罚没款15.9万元。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受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申请并审结11件,主要涉及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经审理,因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均做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末,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有17个(3个省级,14个地市级)。

截至2006年底,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618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其中,研究生学历以上34人,大本与大专学历531人,高中及中专学历53人。

全年行政管理经费总额15 060.1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13 226.51万元;其他收入 1 833.62 万元。

2006年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公务员参加学期在两周以上的培训班84人次,完成学历教育74人。

七、问题与建议

由于天津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特别是在连续十年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后,可供开发的土地已经很少;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如退宅还田等增加耕地又存在周期长、难度大、资金投入高等问题,在目前的条件下难以实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日趋困难。针对全市可开垦荒地不足的现状,建议国土资源部允许天津市进行异地开垦。



《江苏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5年是江苏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拓创新、成果丰硕的一年。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保护节约资源形成新亮点,支持保障发展实现新突破,依法维护权益取得新成效,系统队伍建设展示新形象,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

《青海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重大工作部署...

《甘肃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甘肃省国土资源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关怀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在各市州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保证...

《辽宁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是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面对国土资源保护和用地保障双重压力,克服困难,坚持创新,服务大局,付出巨大艰辛,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和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土地调控,严格耕地保护,全力保障发展,全...

《内蒙古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参与宏观调控工作。 ●加大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力度,全面深化矿业权有偿...

《西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保护资源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的要求,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保障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国土资源管理总方针,紧密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围绕自治区实...

《黑龙江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着力点,经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呈现出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川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应变、乘势而上,狠抓落实、突破难关,开拓创新、成绩显著的一年,也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决实行土地宏观...

《宁夏回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宁夏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2006年全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开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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