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劳动合同,当天下午就不想做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不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只能说你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天申请离职,所以公司也不会给你这一天的工资,当然这是小事,
如果你去新的公司被他们发现你未在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就去上班,他们也是不会用你的,所以你到新公司就不要提来这个公司的事了,包括简历也不要写,
否则就是自找麻烦,之后只要你原公司不再找你,把你按照异常离职处理,那就没什么问题了,而且我觉得很有可能会这么处理,毕竟只上了一天班,跟没上也差不到哪,很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理睬员工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的,只要员工不给公司找麻烦就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不可以直接走人,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会涉及到违约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只能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试用期过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相关法律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你好,你签了劳动合同,从签字的那一刻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当天下午不想做这工作了,你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你这种情况,还没有正式入职,工资卡工资卡还没有办理,用人单位一般会同意您辞职的,也不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的。他们会在招聘其他人。你最好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一下。
不可以的,你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按照程序写辞职报告,待批准才可以,否则引起的损失,对方有权利进行索赔。所以,以后考虑好,无论你是否签合同,都要提前告知,合同不只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也是保护企业的一个方式
不可以
签订劳务合同 即与此公司存在劳务关系
如果不想做了 可以与公司商讨方案
如直接离岗 需要缴纳违约金 或接受法律制裁
那得看你签的具体内容了 一般是不行的要赔偿金的 但是也不是绝对不行法理还讲人情,你跟领导说说找个理由呗 基本没多大事的
《我签了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做怎么办》
答:辞职呗,看公司怎么处理。
《进去厂里签了劳动合同,第一天上班看到厂里我就不想做了,我现在又去其他...》
答:你已经与原单位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不想继续再单位上班,要提前3天申请,要终止劳动合同的,不然,你无法进入新单位的。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人么?》
答: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人的,对于双方都没有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