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提高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财会〔2020〕11号)。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52号)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披露证券服务业务相关信息,适用本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规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披露的证券服务业务类型为境内业务,包括拟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公开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除外)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拟挂牌公司审计业务。
该规定强调的原则:
1、真实性。
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包含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披露信息的准确性进行谨慎评估,确保投资者获取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2、完整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所有与证券服务业务相关的重要信息,不得遗漏重要事实或数据。披露信息要涵盖相关业务的主要内容、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等,以提供给投资者全面的了解和评估依据。
3、及时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及时披露证券服务业务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最新、最有价值的信息。若有变动或新情况发生,应及时更新和披露相关信息,以避免投资者因信息滞后而产生误判。
《会计事务所证券部做什么工作的》
答:是专门为上市公司或者准备上市的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而不是为证券公司提供服务的。不是每个公司都可以,需要有相应的审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主要指什么》
答:主要指从事股票、债务发行核数、发行之后财务信息披露审核;期货业务也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