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后是中级法院判决还是退回 地方法院一审已判决,原告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没判决前原告...
作者&投稿:殷勤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后还可不可以继续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判决就是终审的判决,不能再上诉了。
如果认为判决确有错误,民事案件: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刑事案件: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诉。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告可在二审时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请问一审判决后不服,后又上诉到中院,现中院又发回重审了是什么意思...》
答:对于事实认定不清楚的,中级法院一般会发回重审;若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中级法院会判决予以改判。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那一审结果还要继续执行吗...》
答:需要执行的,因为你上述还没有翻案,所以原判还要执行,如果申述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就按周级人民法院判决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