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纠纷处理 如何有效处理林权林地纠纷,在处理是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有那些...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互谅互让、依法依规的原则,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具体处理林权争议,应按照《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一是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向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处理。二是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由调解人员署名,加盖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印章,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三是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四是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首先要搞清楚权属纠纷双方当事人,有以下几种情况由相关政府进行确权:1、如果是同一集体内部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本集体的权属纠纷,当事人应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确权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乡镇政府作出确权决定;2、如果是同一乡镇内集体与集体发生的权属纠纷,当事人(需是法定代表人)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当地乡镇政府组织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调处意见呈报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确权;3、同一县(区)内跨乡镇发生的集体与集体的权属纠纷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然后由县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处,县级有关主管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确权;4、其他的跨县、跨市、跨省的案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由有处理权限的人民政府进行确权。
处理林地林木权属纠纷的有关法律依据:《土地法》第十六条、《森林法》第十七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林业部令第10号)以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处理权属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其次,据你陈述的事实你已经合法取得林权证,即林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你。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林权的权利人已林权证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记载为准,据此可以证明你就是权利人。
最后,如前所述,对方只有提供证据证明林权证记载有误的证据才可能推翻你是林权所有人,故而你现在只需要静观其变,见招拆招,不要杞人忧天。
首先要证明你的林地是合法取得。如果没有林权证,有租赁合同吗?如果没有合同,就不能证明那块地是你的。但由于你已经种树了,只能和后来的承租人商量,给你补偿。
你好,具体遇到的什么纠纷呢?是被人占用了林地还是没有无法确权呢?
这个事情首先登记是你的名字,为什么他要跟你争,你要把事情说清楚,看到回复,我帮你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