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破小改造最新政策
作者&投稿:党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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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土地储备中心将对危房棚户区土地进行收购,并以净地出让方式提供土地。净地出让所获得的出让收益,在扣除应缴纳省级的费用后,将专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毛地收购资金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的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将实行土地行政划拨,改造后的房屋将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并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商服用地则采取租赁供地方式。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以费还贷项目外)将全面免除,经营、服务性收费将按最低标准下浮50%收取(具体收费项目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将先缴纳后返还;对于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将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若没有配套管网或未达到项目配套要求,电力、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于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上述部门也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取得地块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正常标准支付;在配套管网施工中,涉及破道、绿化等费用的免缴。
(一)土地储备中心将对危房棚户区土地进行收购,并以净地出让方式提供土地。净地出让所获得的出让收益,在扣除应缴纳省级的费用后,将专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毛地收购资金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的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将实行土地行政划拨,改造后的房屋将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并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商服用地则采取租赁供地方式。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以费还贷项目外)将全面免除,经营、服务性收费将按最低标准下浮50%收取(具体收费项目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将先缴纳后返还;对于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将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若没有配套管网或未达到项目配套要求,电力、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于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上述部门也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取得地块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正常标准支付;在配套管网施工中,涉及破道、绿化等费用的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