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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合同有总包价 对方觉得工程量超出了合同约定工程量 对方申请对整个工程按定额价进行造价鉴定 合同无效,变更工程款是按照定额鉴定吗

作者&投稿:宠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按国家预算结算还用鉴定吗~

一般工程完工后由第三方审价机构按国家标准预算结算,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确定总工程量,
而你说的鉴定是什么东东?

不是。合同无效,但双方对合同的计价方式或单价的约定是有效的,应按合同约定鉴定。但如果合同无效,且有合同外增量工程又无无计价约定的,可以申请按定额标准进行鉴定。

首先,看你这个合同价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说合同价格是可以调整的。
a 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那么是不会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要调价,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b 如果不是固定总价合同则要分情况来看:
(1)、首先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合同中如果有关于超出工程量计算方法则按合同约定计算
(2)、如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按照规范来说,合同内的工程量以及未超出5%部分还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计算;超过5%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可以选择仍然按照合同价计算或者造价鉴定都行,对方要求读整个工程按造价鉴定是不合理的。
由上,工程量鉴定写全部,但是单价的鉴定,是对超过合同工程量105%部分的单价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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