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案件现在还能上诉吗

作者&投稿:帅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法律分析: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的,不能上诉。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最后注明此判决为终极判决,还能再上诉吗?》
答:当事人能不能提起上诉,关键在于判决书是否生效。1、一审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未在上诉期内(判决上诉期为15天,裁定上诉期为10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2、《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为两审终审,即一个案件...

《民事诉讼法对己判案件重新受理的规定》
答: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

《同一个案件 法院宣判后 原告还可以再起诉吗 如果可以 还可以再起诉几次...》
答:不可以再起诉了,已经宣判的判决,原告再起诉法院会告知只能申请再审,但是申请再审需要满足条件,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

《上诉人不服县法院判决,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后,原判决还有效吗》
答:法律分析上诉人不服县法院判决,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后,原判决是无效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部分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限为收到判决之日起十日或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同样享有上诉权,上诉期限与民事诉讼相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我胜诉,被告不服,上诉到省高院,发回重审,中级法院二 ...》
答: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再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必须依法作出判决。如果高院维持原判,那么高院的二审判决将是生效判决,被告不可以上诉,如果被告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

《被告欠原告40万现在还10万要去法院办手续吗?》
答: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民终案件什么意思》
答: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民终案件即民事案件最终判决,也就是终审判决。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所进行的分类。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

《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收到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申请受理书,是...》
答: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高级人民法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什么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在实践中,首先...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哪些》
答:二、【解释】1、重大涉外案件。涉外民事案件,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三者之一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或者案情复杂,或者争议标的额较大的涉外民事案件。这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民事案件法院已经宣判,判决了的案件,原告可以撤销撤诉吗?》
答:民事案件法院已经宣判,判决了的案件,原告不可以撤诉。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按实际情况,由于案件已经判决,原告无法申请撤诉,如果原告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