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保险公司赔还是个人赔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还是用人单位赔
作者&投稿:端木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还是个人~
1、误工费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应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由保险公司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怎样进行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 ,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 ,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法律分析:误工费常见于车险中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一般是先保险公司赔,若是保险公司限额赔付后不够的话,剩余的部分需要个人赔付。另外,车险理赔赔付与车险责任划分有关,只有在车主全责时才需要全额赔付,否则也只需按比例承担费用。另外,误工费的核定与第三者受害人的收入水平有关,保险公司只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赔,若两者存在差异,则个人也需要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误工费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应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由保险公司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怎样进行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 ,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 ,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