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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罗马法从市民法到万民大转变的原因 罗马法由市民法向万民法转变的原因

作者&投稿:斋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罗马法从市民法到万民法转变的原因~

疆域的扩大,贸易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市民法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罗马帝国的不断扩张,罗马社会政治经济发生巨大改变,公民法不再适用。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一、罗马法从市民法到万民大转变的原因是:

  1、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于是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2、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吸收了公民法和外来法的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

  3、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实际上,经过一段时期的适用与完善,万民法逐步取代了公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成为巩固罗马集权的重要工具。

  4、万民法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简洁灵活且使用有效,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因而能适应帝国时期新的社会发展要求。

  二、罗马法简介: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原因:
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如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在罗马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罗马法的产生
古代的罗马是一个国家,今天它是意大利首都的名称.也就是一个城市的名称.(提供的线索)古代欧洲的这些国家大多数是源自一个比较小的地域,如:罗马帝国,环地中海统一了欧、亚、非三大洲的许多领土,但是,最早发端于罗马地点.
随着罗马国家的形成,按照西方历史学的发展迅速,在奴隶制这样的阶段,在罗马国家内部有一些矛盾产生.当时罗马国家社会上主要是两个部分人,一部分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叫各种各样的贵族,奴隶主.另一种是居于被统治地位的,平民.奴隶严格讲和这两类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截然不同的.按照古代罗马法的说法,奴隶通常被视为是一种特别的物.也就像财产一样,那么,在这个阶段,平民当然要维护他们原本就不多的权益.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社会分配的矛盾,平民觉得原有的一套法律,越来越不公平.
主要体现在:旧贵族按照传统习惯垄断了当时的法律,也就是当时主要的一些法律形式表现为一种习惯法,习惯法存在的特点更多的就是所谓不成文.也可以理解,如:今天可以谈到法律,想到的就是那些能够看得见的,但是实际上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要遵守的一些基本规则,有些并不是要形成为一个个今天看到的法律条文.如男的去男厕所,女的去女厕所,这是一种习惯.
根本原因是统治阶级为了适应统治的需要而产生的。理由是 罗马共和国已经从共和制逐渐转为元首制,罗马共和国已经开始走向了罗马帝国时代,共和国时期的罗马法已经逐渐不使用了,所以必须变化和改进罗马法,与时俱进。

罗马帝国的不断扩张,罗马社会政治经济发生巨大改变,公民法不再适用。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高中历史罗马法公民法如何发展》
答:罗马法的发展过程如下:1.习惯法,依据贵族的习惯来作为审判的依据,从而,损害了平民的利益。2.成文法,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3.公民法:法律适用范围仅仅局限于罗马公民。4.万民法: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到罗马帝国境内的一切自由民。5.民法大全,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

《市民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关于市民法和万民法有什么区别?》
答:二、市民法和万民法二者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1)对象不同:①公民法的对象是罗马公民 ;②万民法的对象是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非罗马公民之间;(2)内容不同:①公民法的内容是公法较多;②万民法的内容是所有权与债法;(3)来源不同:①公民法的来源是民众大会、元老院决议,习惯法规范;...

《罗马法的起源发展完善》
答:(2)从治“公民”到治“万民”,主要介绍罗马法的内容和发展。(3)持久统治的维系,主要分析罗马法的历史作用。《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这部法典的颁布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罗马的法律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从治“公民”到治“万民”,但万民法也有其缺陷,就是它只适用于...

《求罗马法体系形成的时间轴(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答: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实际上,经过一段时期的适用与完善,万民法逐步取代了公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万民法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简洁灵活且使用有效,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

《罗马法从形式上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变化?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_百度知 ...》
答: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此后,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继续,罗马进一步调整了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也不断促进国家立法工作的继续进行. (2)发展阶段:从法律内容来看,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

《简答古罗马司法体系》
答:罗马法历来有二分法和三分法的争论,盖尤斯认为万民法即变相的自然法,故在自己著作《法学阶梯》里分为市民法与自然法。乌尔比安采用了三分法,查士丁尼安编纂的《法学阶梯》采纳了乌尔比安的见解。 21edu.com (四) 市民法和长官法(裁判官法)长官法又称官吏法、大法官法,专指由罗马国家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

《简述罗马法及其发展的四个阶段》
答:在世界法律的发展史中,罗马法绝对不是最早的法律,但确实是影响最大的法律。根据罗马法学者的解释,罗马法是指从公元前757年罗马城邦的建立到公元1368年东罗马帝国的灭亡二千多年间在以罗马为中心的土地上沉积的全部法律规范。其发展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即罗马法的习惯法时期、市民法时期、万民法时期、...

《罗马法是怎样形成发展起来的,各个时期有何基本特点?》
答:例如,罗马法提出了契约和侵权行为的不同之处。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腊法),契约的不履行被简单地视为一种侵权。另外,罗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种事实状态:某人拥有某种物体)与所有权(一种权利:某人可以对物体做任何行为)的区别。还有,现代的契约概念就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合意规定。罗马法分为本国国民所适用的“市民法...

《罗马法的起源演变及评论》
答:罗马法分为本国国民所适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与外国人的“万民法”,后者就是现在的国际私法的起源。罗马法反映出当时罗马帝国的现实。罗马执政官保证了法律能够适应一个迅速膨胀的帝国不断变化的需求。但是,这种变化仍然是在传统的价值体系下完成的。执政官并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过新的解释或者修订...

《为什么罗马共和国的建立促进了法律的制定》
答:契约自由思想是随着罗马万民法诺成契约的出现而产生的。它是罗马共和国末期政治、经济发展和罗马人固有的市民法观念相结合的产物,其中罗马简单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对契约自由思想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罗马万民法关于契约自由思想阐述,是契约法史上一次质的飞跃,后世大陆法国家民法典关于契约自由原则的规定,都不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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