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耕还林 农村退耕还林农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你好,父母过世国家分的土地也随即成为集体的,在他活着时的补助未发放的部分你可以继承,但过世之后的不能继承。
从2000年开始国务院先后对农村退耕还林补助款归谁所有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条例》,有(2000)24号文,有(2002)10号文,有2002年《退耕还林条例》,有【国发(2007)25号】文,这些政策和规章都明确规定了退耕还林补助款是直接补给退耕农户的,原则是: “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并且《退耕还林条例》第24条有明确的规定:退耕还林合同内容不得与本条例以及国家其它有关退耕还林的规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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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扩展资料
我国退耕还林的成效
2008年—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62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项建设任务进展良好,促进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林木保存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退耕农户口粮自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退耕农户收入快速增长;退耕农户生活方式发生可喜变化;退耕农户长远生计有了基本保障。
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退耕还林条例》,标志着退耕还林从此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这项浩大的生态工程在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580个县全面启动,预计到2010年时总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工程完成后,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等地区75%的坡耕地和46%的沙化耕地将被林草覆盖,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数据显示,1999年—2008年,全国累计实施退耕还林任务4.03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37亿亩,封山育林0.27亿亩。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
退耕还林工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上投资最大、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为我国在世界生态建设史上写下绚烂的一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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