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二套房规定
作者&投稿:尉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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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屋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持有人可以申请购买第二套房,不过在申请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自上一笔回款日前,需至少连续还款二十四个月,没有逾期记录;
(2)上一笔贷款最后一笔回款日距离本次贷款第一笔回款日需满三个月以上;
(3)公积金贷款残余本金加上新贷款本金之和不得超过当地房价最高限制的70%。
2、目前有些城市已经取消了该政策或者对购买第二套房的条件有所限制,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来确认政策详情。
顺带一提,要避免成为网贷黑名单,不仅要注意逾期还款,还要注意避免多头借贷。多头借贷主要指近期在贷款机构中的申请情况。建议在三个月内停止所有借贷相关的操作,让自己缓一缓。这样,三个月后自然风险指数就会降低,同时也可以消除黑名单。
公积金买二套房,有规定,规定如下:
1、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还没有还清贷款,那么购买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已经还清欠款了,那么购买二套房就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3、如果第一套房用的是商业贷款,无论是否还清,都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积金购房
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屋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持有人可以申请购买第二套房,不过在申请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自上一笔回款日前,需至少连续还款二十四个月,没有逾期记录;
(2)上一笔贷款最后一笔回款日距离本次贷款第一笔回款日需满三个月以上;
(3)公积金贷款残余本金加上新贷款本金之和不得超过当地房价最高限制的70%。
2、目前有些城市已经取消了该政策或者对购买第二套房的条件有所限制,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来确认政策详情。
顺带一提,要避免成为网贷黑名单,不仅要注意逾期还款,还要注意避免多头借贷。多头借贷主要指近期在贷款机构中的申请情况。建议在三个月内停止所有借贷相关的操作,让自己缓一缓。这样,三个月后自然风险指数就会降低,同时也可以消除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