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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红线与勘测定界是什么关系? 法律法律!!!!!!!!!!~~~

作者&投稿:无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是法律?~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要搞清用地红线与勘测定界的关系,首先必须明白以下概念:

1、  用地红线,也叫征地红线,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节约用地原则核定或审批的用地位置和范围线;亦即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实际可供使用的权属范围边界线。用地红线在“征地界限”内根据城市规划划定。需要注意的是“用地红线”并不等于“征地界限”;征地界限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划定的土地使用者所征土地的边界线,其范围内的土地还包括了部分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例如代征的城市道路交通用地、公共绿化用地等,因而并不完全归征地者使用和所有。

2、  勘测定界,是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下,由有资格的勘测单位承担。土地勘测工作具体实施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执行。



要搞清用地红线与勘测定界的关系,首先必须明白以下概念:
1、 用地红线,也叫征地红线,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节约用地原则核定或审批的用地位置和范围线;亦即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实际可供使用的权属范围边界线。用地红线在“征地界限”内根据城市规划划定。需要注意的是“用地红线”并不等于“征地界限”;征地界限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划定的土地使用者所征土地的边界线,其范围内的土地还包括了部分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例如代征的城市道路交通用地、公共绿化用地等,因而并不完全归征地者使用和所有。
2、 勘测定界,是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下,由有资格的勘测单位承担。土地勘测工作具体实施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地勘测定界规程》执行。
3、 用地红线与勘测定界的关系:勘测定界的目的是为实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和环境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准入制度提供基础资料依据。属于宏观用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管理规划管理的基础工作范畴。而在勘测定界等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土地审批管理制度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则是用地红线划定的政策法规依据,同时也是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因此用地红线的划定,属于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落实工作范畴。

《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内容》
答:四、用地报批程序第十条 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拟订有关用地方案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及土地权属单位的代表做细致的土地调查工作,确保有关基础性数据和情况的真实、准确、可靠。下列基础性数据和情况由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下列办法核定:(一)用地面积严格按《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规程》的...

《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先办那个》
答:如果是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应当先办理选址意见书后再办理土地预审。其他项目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土地选址和预审的顺序》
答:正常程序首先办理预审,通过后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具体的顺序是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这些流程原则上缺一不可,后期施工还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

《用地预审需要哪些资料》
答: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开加油站,需要在哪些地方审批些什么手续?》
答: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二、申报材料 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新建加油站申报表》;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土地预审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要提供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

《农用地(耕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答:5.用地报批。 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报批规定,持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红线、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地质、矿产、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报批方案,依...

《土地预审是什么意思》
答:土地预审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

《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
答:一、法律是否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法律并不禁止土地使用权交换使用,国土局的土地交换权属登记流程:l、《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原件2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3、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原件1份4、双方土地交换协议及具结保证书 原件1份5、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原件1份6、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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