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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可以扣除的项目项目有哪些?

作者&投稿:威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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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耕地占用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扩展资料:

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扣除项目按《条例》及《细则》规定有下列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交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这些成本允许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新会计制度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损益,不按房地产项目进行归集或分摊。

为了便于计算操作,《细则》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予以扣除。

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不单独扣除,三项费用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利息扣除规定》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

《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20%的项目有哪些》
答: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

《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项目》
答: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2、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
答: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2、计算收入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4、增值额/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答: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以下几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上述(1)、(2)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什么样的开发间接费用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
答:---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答:(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大市政配套费能否扣除》
答: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大市政配套费能扣除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地[2008]92号)第十七条纳税人扣除项目金额的范围如下:“(二)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

《土地增值税清算计扣除政策规定有哪些》
答:三、代收费用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六条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

《土地增值税可扣除的税金是哪哪几项》
答:(4)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收。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地产转让时的印花税。转让给房地产转让的教育费的附加费也可以从税收中扣除。(5)增加扣除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扣除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支付的20%。二、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能减免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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