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卖给外村人拆迁案例
作者&投稿:右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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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如果是村内个人的房屋已经将房屋出卖给别人,是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的,对于现在的房屋所有人是有权利享受 拆迁 的补偿的,但是原房屋所有人是不享有相关的权利的。如果是村内集体所盖的房子,涉及到 宅基地使用权 人的变更,故非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买卖,没有征得集体同意的,一般认定无效,仍由原村享有拆迁的补偿。 《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农村宅基地卖给了外村人是否合法有效》
答:不合法,宅基地只能在本村交易,广义上属于村集体财产,是个人财产,如果已经成功5-7年的 ,那么法院会按照合同执行,有相关案例,以前可以,现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