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生效吗 二审维持原判是生效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
晕,这个问题不是已经解决了吗
1.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也是一个判决,因为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就引发二审,因此生效的判决是二审判决,尽管二审判决是确认一审判决但是就生效而言是以二审判决而发生最终法律效力的判决,时间是2010年3月24日
2.男方不服一审判决中的财产分割与抚养费问题(没有对离婚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提出上诉)于2009年11月19日提起上诉
男方仅就财产分割和抚养权上诉,那么二审依据民诉法151条就只能就上诉的内容审理,而一审判决中关于离婚的部分因为不存在争议而在上诉期满后发生效力,也就是2009年11月2日后的15日后生效,正式离婚发生在09年11月28日
3.抚养费从什么时间开始支付执行
抚养权及其费用问题是上述内容,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二审生效时间是2010年3月24日
附带几条相关的法律供你参考
民事诉讼法147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15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大概就是这样吧,如果有追问就先不要采纳,采纳之后我是不能再补充回答的,当然我希望这一次的回答能够把问题解释清楚
祝顺!
因为只有在事实认定不清或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才会改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以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法律分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一审判决不生效。如果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则一审判决自二审判决送达时即生效。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不能上诉;但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