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签证流程 工程签证怎么做
作者&投稿:苌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程现场签证单的具体程序及需附哪些资料?~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二、施工现场各岗位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的职责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1.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2.现场成本管理员
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部经理
3.1.负责审核签证;
4.工程总监
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5.成本管理部
5.1.负责签证的审核;
6.成本分管副总
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7.总经理
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三、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程序
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1.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2.3.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4.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
2.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3.现场签证的提出
3.1.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
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
3.2.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
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
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
3.3.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简图和当时照片,施工完成后照片及验收记录,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施工,同时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3.4.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同样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3.5.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时,要求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如属实测实量的,需先确定单价,预估工程量;
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
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
1、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向监理和标段责任人提出签证申请,并填写签证《申报表》,由监理或标段责任人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复验,填写《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三方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的《签证申报表》和三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交项目工程组存档作为结算依据。(申报表、签证单统一制作)。
3、隐蔽工程签证乙方应提前申报,未进行三方查验的隐蔽工程,乙方不能覆盖进入下道工序,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4、所有签证,甲方代表必须经3人(含)以上到现场查验并签字才能生效。
资料:签证申报表、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
扩展资料
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
1、适用于施工合同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场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签证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二、施工现场各岗位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的职责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1.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2.现场成本管理员
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部经理
3.1.负责审核签证;
4.工程总监
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5.成本管理部
5.1.负责签证的审核;
6.成本分管副总
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7.总经理
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三、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程序
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1.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2.3.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4.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
2.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3.现场签证的提出
3.1.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
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
3.2.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
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
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
3.3.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简图和当时照片,施工完成后照片及验收记录,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施工,同时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3.4.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同样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
3.5.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时,要求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如属实测实量的,需先确定单价,预估工程量;
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
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