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题和认识 "四个如何认识"问题提出的现实意义
公司就是你的家,要保护,爱惜,怎么和你没关系。公司的兴旺发展直接关系到你的经济利益。反之你就可能失业没饭吃。
“四个如何认识”
第一、关于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历程。
第二、关于如何认识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
第三、关于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过程对人们思想的影响。
第四、关于如何认识当今的国际环境和国际斗争带来的影响。
地质找矿新机制在实施中取得重要进展和丰富经验,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政府、市场、企业在地质找矿中的定位,以及相互关系,还存在一些不明确、不规范的问题。本书总结了当前各省(区、市)在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中,政府主导、市场配置、企业主体的作用,各省(区、市)在实际运作中差异很大,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1)在地质找矿中,政府起了主导作用,但主导的内涵并不规范,它的边界在哪,也不清楚。有的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受约束。比如政府主导找矿,本来是组织管理的功能,现在变成了政府以财政投入和基金投入找矿,对社会资金产生挤出效应;政府对矿业权的行政管理,扩大到政府对矿业权的收益管理。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本来是所有者的国家,同使用权的企业的分离,可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变成了使用权的批发主体,由他们垄断,向企业分发。矿业权价款也异化了,本来是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资本权益,现在扩大成矿产资源权益(国家不出资的也收取价款)使用。这样做的后果,潜伏着严重问题。矿产资源具有隐蔽性,国际惯例是矿产资源所有权权益的实现,都是放在矿产品销售收入实现之后,这是规律使然。而矿业权价款的收取,是一出让就收款,如果用矿业权价款收取矿产资源的权益必然造成:①企业难以承受。一个使用30年的矿产资源储量,企业需要在30年前就要为它交费。而且现在收取这类价款,只能对民营企业、小矿山实施,大型国有企业并不认同。这又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公平。②助长政府急功近利。按矿产品销售收入收取资源权益,耗费多少,收取多少,公平合理。当代的政府,只能享受当代消耗的资源。而用矿业权价款收取的矿产资源权益,是当代人收取尚未消耗的矿产资源的权益,等于当代人吃后代人的收益。这必然助长急功近利,寅吃卯粮,后患无穷。
2)在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中,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也存在问题。市场配置资源,应当包括矿产资源本身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要素。诸如矿业资本、技术装备、劳动力、技术等。可现在矿产资源的配置,在起步(普查)阶段基本上由政府掌控;矿业资本,政府出资的部分也是行政配置;技术装备、劳动力和技术,虽然基本是按市场机制配置的,但一些地方政府也在干预,提出向地勘单位配置矿业权,这违背矿业权市场配置原则。矿业权既然是一种财产权,也不能把国有财产无偿送给具有独立经济利益主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还会在矿业权市场竞争中出现双轨制;有的买、有的送,制造市场的不公。
3)在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实施中,企业的主体作用还没有到位。企业的主体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地质找矿新机制的核心内容。只有企业是主体,“商业跟进”才有重要意义;只有企业是主体,市场配置才能得以实现,因为企业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可以对市场信号作出灵敏反映;只有企业是主体,宏观调控才能产生强有力的功能。可是现在地质找矿中,至少还有30%~40%的找矿投入,企业不是主体,这就产生了不少问题。比如在地勘基金的找矿中,管理基金办是投放者,承担基金找矿任务的企业,不承担投入资金的保值增值责任;承担基金找矿技术劳务的地勘单位,也不是经营矿业权的企业,只要把技术劳务完成了,领回承包款,他们就尽到了责任。在这种地质找矿的运作中,真正经营矿业权的主体(即对地质找矿负有经济责任的主体)是缺失的,实际是政府。矿产勘查是一个漫长过程,每一个工作阶段(普查、详查、勘探)及比例,都要相互衔接。而以政府为投入主体的找矿,现阶段全部用于成矿区带的普查,一旦出成果,又成批进入详查、成批进入勘探,挤走了市场主体,也造成矿产勘查阶段性结构不协调。
4)地质找矿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使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新机制,简明表述为“市场配置,企业主体,政府调控”。
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市场配置是地质找矿新机制的核心内容。新机制推行以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很突出,相比之下,市场配置作用比较弱。要从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和与之相配套的市场体系,要充分发挥中介的作用。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推进市场配置资源,保障矿产资源供给。
要保护市场主体利益,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企业主体”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必然要求,矿业企业是发展矿业的主体,是矿业市场的主体,矿业企业进入矿业市场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经营矿业、发展矿业。要强调企业是实施新机制的唯一市场主体,不能有非企业单位在同一个市场上同它竞争。凡是愿意对商业性矿产勘查进行投资的,必须取得企业的资格,才能进入。政府投资找矿,要作为国有资本投入企业,地勘单位从事商业找矿,要改制为企业,不同所有制矿业企业在矿业市场上是平等的,受到法律保护。
要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政府要全面、正确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规范政府调控内涵,划清边界。宏观调控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间接管理和政策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管理,要在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施,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同等对待,保护公平、平等的市场竞争;要做好服务,为矿业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加强监管,保障矿业有序、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