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可以充当公司注册资金吗
作者&投稿:真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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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无形资产可以作为注册资金吗?\x0d\x0a\x0d\x0a应该是可以的:\x0d\x0a 根据《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可以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以出具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注册资本金投资到公司注册资本,最高不超过注册资本的70%。\x0d\x0a1、无形资产定义\x0d\x0a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能为产权持有者带来超额收益的资产。根据无形资产能否独立存在,无形资产可以划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权利类无形资产(销售合同等)、关系类无形资产(销售网络等)、集合无形资产(商誉)、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特许使用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版权等)。\x0d\x0a2、《公司法》对于无形资产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规定\x0d\x0a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高达70%,评估结果是股东之间确定所占股份比例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规定如下:\x0d\x0a全体股东的货币增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增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增资的财产除外。
可以。新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可以。新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