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的下属机构 司法厅机构设置及其下属单位有哪些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承担着对我省监狱单位实行直接领导和全面管理的工作职能。
一、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一)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省监狱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指导、监督全省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七)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省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九)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省的内部机构设置并不统一,主要有以下处室:办公室;法制处 ;研究室;法制宣传处;律管处;公管处;基层处 ;司法考试处;计财处;法援处;审计处;行政处;组织处;人事警务处;宣教处;老干部处;纪检委(监察处)
三、各地的直属机构律师协会;公证处;老干部活动中心;省律师培训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等
四、部门管理机构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原已取消)
五、代管机构省法学会;法学杂志社等
上述内部机构或管理机构、代管机构等,各地设置不尽相同。
多年来,在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监狱工作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作用,成功地改造了大批各类犯罪分子,为保证社会的安全稳定,促进国家的经济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所属现有22个基层单位,均为省属单位。其中有21个押犯单位及1个警官职业学院。21个押犯单位中有20个监狱,1个未成年犯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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