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拆除违章建筑有哪些规定 城乡规划局审批的违章建筑拆除的时限
作者&投稿:庾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规划局拆除小区违章建筑有时间规定吗~
拆迁违章建筑房屋,拆迁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不予补偿。第19条2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使用人在拆迁公告公布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拆迁人拆除,以料顶工。”该规定的原则是:⑴不予补偿,⑵限期自行拆除,⑶逾期强制拆除。
2、限定重置补偿。拆迁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檐高2.2米以上且为砖木或者砖混结构的无产权证的房屋,按照重置价格补偿。
3、附条件限额补助。拆除用于居住的违章房屋,使用人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由拆迁人按照违章房屋的重置价格给予使用人购房补助:1违章房屋用于使用人自住;2使用人在市内他处无合法房屋居住的;3违章房屋檐高2米以上,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上,具备独立生活条件。
拆除用于生产、经营的违章房屋不予补偿,由拆迁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向房屋使用人支付6个月的综合补助费。重置价格是指按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的上一年度的价格,重新建造与所拆房屋相同结构、相同质量标准的房屋所支付的材料费、人工费。综合补助费按照生产、经营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35元。
找到的答案不是很全,希望能帮到你。
违章建筑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和土地批准手续,不受法律保护,只要该违章建筑没有取得法律批准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按法律规定,如果陈某拒不执行,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拆迁违章建筑房屋,拆迁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不予补偿。第19条2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使用人在拆迁公告公布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拆迁人拆除,以料顶工。”该规定的原则是:⑴不予补偿,⑵限期自行拆除,⑶逾期强制拆除。
2、限定重置补偿。拆迁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檐高2.2米以上且为砖木或者砖混结构的无产权证的房屋,按照重置价格补偿。
3、附条件限额补助。拆除用于居住的违章房屋,使用人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由拆迁人按照违章房屋的重置价格给予使用人购房补助:1违章房屋用于使用人自住;2使用人在市内他处无合法房屋居住的;3违章房屋檐高2米以上,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上,具备独立生活条件。
拆除用于生产、经营的违章房屋不予补偿,由拆迁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向房屋使用人支付6个月的综合补助费。重置价格是指按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的上一年度的价格,重新建造与所拆房屋相同结构、相同质量标准的房屋所支付的材料费、人工费。综合补助费按照生产、经营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35元。
找到的答案不是很全,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