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我是公司组长 组员不守纪律 我说了多次他们照样不听 我向上级汇报开除他们 这样做对吗

作者&投稿:龙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和工厂里的组长打架了,我会被公司开除吗?~

快去赔礼道歉深刻检讨吧!如果你是普通员工,那麻烦还不小。认错的时候不能说组长老是找你茬,你要拉下脸来诚恳的认错,认真听老板指示,说一不二。在自己岗位上做好每件事,别嫌麻烦。少动肝火,对己对人都不利!有必要的话还要公开道歉,不能让上级失去威信,否则就乱套了!

因以下几种原因,企业可以解雇工人:- 工人不遵守纪律,企业可以合法解雇。比如经常性地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果是有理由的请假,在一年内两个月里请假天数超过全工作日的20%,或在四个月里请假天数超过工作日的25%,也属违规行为- 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 对老板,工友和老板家属的口头侮辱。- 利用企业对他的信任,滥用职权。- 有意降低工作效率。- 等等。这样的解雇,企业要在事情发生后的60天内处理。解雇需要书面通知,并把事情发生的经过和时间陈述清楚。企业要与被辞退的职工进行结算,职工要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表示接受并无法得到赔偿。工人不遵守时间,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无故或借故离开岗位并屡教不改,企业可以执行纪律的理由解雇该工人。我们假设有一个工人,经常迟到,老板曾警告过多次,他并没有悔改的意思,企业便决定将该工人解雇了。企业在解雇工人时,要用书面形式通知工人,并需陈述理由。因为如果业主对工人的警告仅限于口头的,没有书面的纪录,那就无法证明公认的“屡教不改” 的事实,那么,一纸解雇信也许不能让工人服气,工人可以到劳工部,劳工监察部门上告。出了劳资矛盾,就要由各自治区劳工部门来调解了,如若调解不成,还要送到社会法庭处理,问题就复杂了。所以,企业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一定要把各项工作做好,免得把问题复杂化。遇到这种情况,当工人出现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时,就应该用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并让有关工人签字承认该事实。如果该工人不肯签字承认,可以请周围的其他工人做旁证。对于不能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的工人,可以采取让他每天上班时作“签到”的做法:每天上午或下午,该工人上班时,要在业主面前,或其他工友的监督下,在一个特别为此设定的本子上签他到达的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监督,确有改进即可取消这一做法。如确实屡教不改,就可以把以上的记录作为证据了。业主要解雇工人,需要书面通知有关工人,并让工人在该解雇信上签字表示收到,并告诉他哪一天来企业结算。另外,还要通知您的代书,请他为您准备好结算单、公司证明等文件。讲到结算单和公司证明,不管是工人自己辞职还是被公司企业解雇,公司都应当给准备的。结算单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和工人的资料、工人开始工作的日期和原来所订合同的种类、除工资外工人尚未领到的、该领的双薪。另外还包括工人是否享受过法定的假期,如果没有,则应按日子计算出他该领取的相应的工资,还要扣去工人应该交的社会保险金部分或工人以前所提前支取的工资等等。最后,得出的数字即是工人该得到的金额。工人在领取了这份金额后,签了结算单,就意味着结束了和该企业的劳务关系。公司证明的主要内容, 除了企业的资料和工人的个人资料外,有工人工作的时间、工资数和保险基数等。这些证明在工人到就业局去登记失业是所需要的。请业主注意,不管工人犯的错误多大,您要解雇他,一定要把手续办齐,决不要意气用事,一句“你给我滚”,想把工人推出门去,这样做的代价也许会很高的。

你向上级汇报,有没有想过上级会怎么样看你?从而知道这个组长是无能的?只能靠上级权威才能摆平组员?那你这组长也就快做到头了。。

楼主你好:
非常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做的非常正确,不用有什么心理压力,给人家干活就要负责任,这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你的采纳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不对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