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签3年合同,合同内不能辞职,辞职要赔钱,怎办? 我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如果辞职是不是要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法。
如果劳动者接受过专项培训,约定由服务期,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没有工作满多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当初你进入公司,公司花钱派你参加外部培训,才要在离职的时候支付违约金(实际上就是培训费),但是如果公司存在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地方,你有权辞职而且不要支付违约金,比如公司没有给你办理社保关系等(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即可明白)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一方不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就会成为违约侵权,就要向受到损害的一方交付违约金,如果私下里协商不成的话,可能还会成为民事诉讼案件。法律分析
目前来讲,一般的劳动合同所签的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在三年之内,劳动者要向劳动单位提供劳动,同时劳动单位要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报酬补贴,奖金等等。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也要有一定的条件,就是劳动者必须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也就是一个月之前就告诉用人单位一方,说白了如果劳动者想要提前跳槽或辞职的话,必须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不是提前一个月申请的话,就属于违约,这个时候就要向单位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是规定在劳动合同里的。如果并没有就正式的劳动合同达成合意,还没有开始正式的劳动,而是在属于之前的劳动试用期之内的话,就没有必要提前一个月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提前三天告诉用人单位一方自己没有办法继续工作下去继续完成试用期,就可以完成辞职,并停止试用期的工作。通常来讲,如果在三十天天或者是三天之前就通知了用人单位的话,用人单位会提供一个类似于签收的收据之类的凭证,这个凭证表明公司已经同意了提前的辞职申请,如果在以后公司反悔或出现了其他意外情况的话,这个凭据可以成为劳动者一方的证据。如果不符合规定辞职的话,就属于违约行为,那么叫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在劳动合同当中就明确规定的,一般是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在之前对劳动者提供培训所交付的费用。在培训费用之下,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违约金,劳动者要必须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除竞业限制和培训费外,单位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不能中途辞职,如果辞职就要我们赔10000块的巨款。”这条是无效的。您如果想终止劳动关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离职的书面申请就可以了,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
一般公司合同都是按一年签定为注,一年到了愿意的话再继续签,一签就三年有点长吧,再说还不准辞职,不过你在签之前可以先看合同内容,比如工作时间,每年是否有调薪各方面吧,主要还是看有没有发展空间,至于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08年新规定的,看了后就知道了。
听口气,你是在技术部了?! 如果公司为你们进行了技术培训(这种培训是公司付费的,免费的不算,并且是专项培训,整个公司人员都学的那种也不算),那公司可以给你约定服务期,你要是在服务期内走的话,公司就可以给你要赔偿,不过你那个10000块的巨额赔偿是不合法的....
签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