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建筑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吗

作者&投稿:雕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设单位可以劳务分包吗~

法律分析:可以。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对于工程分包资质要求如下:1、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2、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专业承包企业可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3、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劳务分包作业不得再分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在我们普遍的印象中,建设工程一直都是一种大的工程。在这个工程中,它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之中,那这样说来建筑工程是否允许劳务分包呢?这个分包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吗?要是可以分包,那分包的范围是什么呢?下边将由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建设工程允许劳务分包吗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工程允许劳务分包吗
      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包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
      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做法: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的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

二、劳务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如前文所述《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不同于转包,只要认定为转包行为均无效。
      (3)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分包的形式
      1、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劳务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劳务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允许劳务分包吗的相关问题。建设工程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包的。如果您对建设工程允许劳务分包吗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工人可以跟公司签劳务内部分包协议书包工程吗》
答:法律主观: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应当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明确责任。一、什么是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正确吗?》
答:如果“分包单位”指专业工程分包下的专业承包企业,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可以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如果“分包单位”是指劳务分包企业,则劳务作业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而不允许再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答:(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一、分包工程的范围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

《主体工程可以劳务分包吗》
答:一些建筑或者其他的施工工程,是由有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承包建设的,一个工程分为主体工程和其他工程,很多时候,承包方会选择将工程分包出去,和分包方合作完成,但是分包的企业也是需要有资质的,并且不是所有的工程都能分包。劳务分包的形式: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

《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能否进行劳务分包?其依据是?》
答: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

《建筑工程劳务外包合法吗?》
答:根据建筑管理法的规定,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才算合法。劳务外包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百...

《工程劳务可以分包给个人吗》
答:法律分析:个人可以承接工程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业分包公司可以承接劳务分包吗》
答:法律分析: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答: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深入了解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处理之后的事情,做到最好才是关键。中达咨询就建筑劳务分包管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为了节约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总包在包工包料的情况下,工程中的主要建筑材料或主体建材都是由总包统一购买,辅料由分包方自己采购。在这种情况下,总分包签定的总...

《工程总承包资质能否进行劳务分包?》
答:第三条本案不适用,主要问题是工程内容是否可以界定为劳务作以及劳务作业分包企业有无相应的资质,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总承包单位承接的应该是施工总承包项目,肯定不符合劳务分包的条件。相反我认为明显属于全部工程转包他人(或者属于1、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具体为:总承包将单位工程的施工业务...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