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产契税优惠减免政策
作者&投稿:淫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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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政策调整:
首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按首套执行;取消公积金贷款两次间隔限制;商贷贴息的公积金贷款在额度紧张地区也可实施;支持省内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允许同一套住房公积金同时提取和贷款。
二、商业贷款利率调整:
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减20基点;已结清商贷家庭,鼓励银行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人群,可调整还款计划。
三、税收优惠政策:
2022至2024年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登记的,90平米以下全额发放契税消费券,90平米以上发放80%消费券;消费券可用于装修、家居、家具、家电、餐饮等。
四、人才引进与支持:
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本地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可购买共有产权房;持有居住证购买商品房,可在房产地享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地区可发放购房补贴;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五、房地产企业支持措施:
商住房项目可弹性设置商住比例;已批未建商品房项目可调整商业兼容比例等;库存商品房可作为安置房由政府购买;降低土地保证金比例;新地块必须满足净地出让要求,降低房企成本;房企可用银行保函替换预售监管资金。
参与对象:
1. 2022年4月28日(含)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贵阳新建商品住宅,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2. 2022年4月28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贵阳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活动期间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消费券发放标准:
1. 第一类购房人,90平米以下按契税100%发放,90平米以上按80%发放。
2. 第二类购房人,按30%比例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国家机关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等,非营利学校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等,承受荒山荒地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渔业生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外国驻华使馆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或减征契税。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国务院可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省级政府可决定免征或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纳税人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不再享受免征或减征契税政策的,应补缴已免征或减征的税款。
首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按首套执行;取消公积金贷款两次间隔限制;商贷贴息的公积金贷款在额度紧张地区也可实施;支持省内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允许同一套住房公积金同时提取和贷款。
二、商业贷款利率调整:
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减20基点;已结清商贷家庭,鼓励银行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人群,可调整还款计划。
三、税收优惠政策:
2022至2024年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登记的,90平米以下全额发放契税消费券,90平米以上发放80%消费券;消费券可用于装修、家居、家具、家电、餐饮等。
四、人才引进与支持:
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本地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可购买共有产权房;持有居住证购买商品房,可在房产地享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地区可发放购房补贴;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五、房地产企业支持措施:
商住房项目可弹性设置商住比例;已批未建商品房项目可调整商业兼容比例等;库存商品房可作为安置房由政府购买;降低土地保证金比例;新地块必须满足净地出让要求,降低房企成本;房企可用银行保函替换预售监管资金。
参与对象:
1. 2022年4月28日(含)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贵阳新建商品住宅,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2. 2022年4月28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贵阳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活动期间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消费券发放标准:
1. 第一类购房人,90平米以下按契税100%发放,90平米以上按80%发放。
2. 第二类购房人,按30%比例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国家机关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等,非营利学校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等,承受荒山荒地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渔业生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外国驻华使馆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或减征契税。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国务院可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省级政府可决定免征或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纳税人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不再享受免征或减征契税政策的,应补缴已免征或减征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