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60岁以上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一、60岁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有误工费么1、60岁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有误工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60岁以上人员退休后,仍继续参加工作而造成其人身损害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误工费赔偿;(2)但是如果60岁以上人员退休后就闲赋在家,那么就不会有误工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发生交通事故三七责任有误工费吗误工费金额都由交强险来进行赔偿,根据双方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再有责任人自行来对伤者来进行赔偿金的相关赔偿。除了医疗费之外,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等均是在12.2万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的,再根据双方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如果受害方或责任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赔偿责任比例适当减少10%。体现优者负担的原则。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60岁交通事故能主张误工费,只要当事人因误工的原因导致经济受到严重的损失的就是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的,特别是对于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也是存在继续工作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交通事故60岁以上人员造成了人身损害的,那么就有误工费;
2、交通事故60岁以上人员没有受伤的,没有误工费。
误工日期的认定是什么呢
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