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房产是老人的名字,要是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家中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请问出售该房...
作者&投稿:明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房产证是老人名字,老人去世了,如何过户~
老人去世,房屋作为老人的遗产,从老人去世起开始发生继承。首先要确认子女的继承权,然后到公安局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和子女的继承人证明,接着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过户。
法律分析
1、确认继承权。如果老人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2、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和子女的继承人证明。
3、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房屋权属凭证原件等材料去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
4、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房产证等资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本条所称“死亡证明”,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
本条所称“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你们得到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变更房产证的名字。根据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这些人需全部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可以多人继承房产,也可以其他人放弃继承权,一人单独继承(你们自己商量)。办理房产继承要交税以及公证费等,具体费用请咨询当地公证处。咱们国家暂未开征遗产税。
关于去世过户继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一致继承。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共同去办理继承公证,然后过户。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供房产证、死亡证明、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出面办理。二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法院起诉。如果是起诉,需提供死亡证明、相关主张分割的财产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写好诉状到法院立案。关于亲属关系证明,实践中有多种可能,比如出生证明、户口本、户籍部门的证明、单位提供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证明等。
很简单。先不好意思,首先你要先办完死亡的一切资料,然后拿死亡证和户口本房产证去房管局办理继承,死亡继承是不需要交资料的,如果你家人有几兄弟姐妹,那么要出现并且表示放弃,!那么到拿到新房产证之后就按照正常手续出售就可以了!
首先你的要是之前就是房改房,那么现在房屋继承的话是不会出现不够五年的营业税的!因为你们是直属关系,不是交易关系,上面不懂的就别在那里吹!谢谢
老人去世,房屋作为老人的遗产,从老人去世起开始发生继承。首先要确认子女的继承权,然后到公安局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和子女的继承人证明,接着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过户。
法律分析
1、确认继承权。如果老人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2、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和子女的继承人证明。
3、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房屋权属凭证原件等材料去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
4、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房产证等资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本条所称“死亡证明”,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
本条所称“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你们得到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变更房产证的名字。根据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这些人需全部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可以多人继承房产,也可以其他人放弃继承权,一人单独继承(你们自己商量)。办理房产继承要交税以及公证费等,具体费用请咨询当地公证处。咱们国家暂未开征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