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后被判实刑是怎么收监
取保后被判实刑,一般会直接当庭收监。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会下达执行通知书,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不符合收监条件的,会监外执行。
收监条件具体如下:
1、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2、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
3、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
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也就不会留有案底。唯有在受到人民法院正式判决有罪之后,才会在档案上留存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