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货车征稽费时间怎么算
作者&投稿:邢炒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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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9月1日起,柴油机动车辆进、出海南征费计量实行“双轨制”,优先遵循最优惠原则使用计量标准。即进、出岛当日车主可选择按自然日计征,也可按小时计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实行双轨制,即在目前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模式、征收计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此前按自然日征收标准为按220元/吨·月的费率标准计征或按11元/吨·日的费率标准计征。新增的按小时征收标准为按0。5元/吨·小时的费率标准计征,不足1小时也按1小时计征。
全国高速公路没有收费站的省份,海南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方式有别于其它省份,早在1994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公路规费征收模式改革,将“公路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即四费合一为燃油附加费并统一在燃油销售环节价外征收。如今,海南仍是能够实现“一脚油门踩到底”的省份。2011年1月,《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规定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省财政,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全部用于海南省的公路建设。由于海南省不设卡收费,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对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按照本条例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汽油通行附加费是在汽油销售环节中价外征收,目前的征收标准为1。05元/升;柴油通行附加费是根据核定吨位按车辆征收,现为220元/吨·月、11元/吨·日和0。5元/吨。时。
一、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除符合免征条件的柴油机动车辆外,凡在海南范围内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辆,均需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以下简称“规费”)。海南2023年规费缴纳征收工作于2022年12月26日开始。
二、根据《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及具体缴费方式等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选择按照一年、半年或季度统缴规费的柴油机动车辆可享受相应优惠,具体优惠政策为:全年一次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0%;按照半年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5%;按照季度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90%。欠费车辆在补缴所欠规费后,可选择下一个缴费期内的统缴优惠,但不享受欠费时间段内的统缴优惠。2023年度统缴业务的办理期限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2月10日。春节假期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可登录“海易办”线上办理2023年度统缴业务。
三、根据《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减免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下列柴油机动车辆可以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一)拖拉机、三轮机动车;
(二)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不能载客载货的专用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城市环卫车,医疗专用救护车、防疫车、采血车等车辆;
(五)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六)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符合上述免征条件的在册登记柴油机动车辆,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前往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办理免征手续(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军队车辆和武警车辆无需办理免征手续)。新增的免征车辆,应在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30日内,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办理免征手续;属于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的营运车辆,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凡办理2023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业务的柴油车辆,必须同时缴清2022年12月31日以前应缴的规费。
五、为了快捷、方便车主办理缴费业务,该局开通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渠道,车主通过以下缴费方式均可办理缴费业务:
1。前往各市县征稽分局业务大厅、24小时自助缴费机。
2。通过“海易办”APP和微信小程序(登陆海易办后搜索“海南通行费”即可)登陆办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全国高速公路没有收费站的省份,海南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方式有别于其它省份,早在1994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公路规费征收模式改革,将“公路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即四费合一为燃油附加费并统一在燃油销售环节价外征收。如今,海南仍是能够实现“一脚油门踩到底”的省份。2011年1月,《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规定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省财政,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全部用于海南省的公路建设。由于海南省不设卡收费,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对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机动车辆,按照本条例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汽油通行附加费是在汽油销售环节中价外征收,目前的征收标准为1。05元/升;柴油通行附加费是根据核定吨位按车辆征收,现为220元/吨·月、11元/吨·日和0。5元/吨。时。
一、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除符合免征条件的柴油机动车辆外,凡在海南范围内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辆,均需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以下简称“规费”)。海南2023年规费缴纳征收工作于2022年12月26日开始。
二、根据《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及具体缴费方式等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选择按照一年、半年或季度统缴规费的柴油机动车辆可享受相应优惠,具体优惠政策为:全年一次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0%;按照半年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5%;按照季度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90%。欠费车辆在补缴所欠规费后,可选择下一个缴费期内的统缴优惠,但不享受欠费时间段内的统缴优惠。2023年度统缴业务的办理期限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2月10日。春节假期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可登录“海易办”线上办理2023年度统缴业务。
三、根据《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减免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下列柴油机动车辆可以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一)拖拉机、三轮机动车;
(二)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不能载客载货的专用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城市环卫车,医疗专用救护车、防疫车、采血车等车辆;
(五)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六)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符合上述免征条件的在册登记柴油机动车辆,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前往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办理免征手续(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军队车辆和武警车辆无需办理免征手续)。新增的免征车辆,应在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30日内,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办理免征手续;属于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的营运车辆,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凡办理2023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业务的柴油车辆,必须同时缴清2022年12月31日以前应缴的规费。
五、为了快捷、方便车主办理缴费业务,该局开通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渠道,车主通过以下缴费方式均可办理缴费业务:
1。前往各市县征稽分局业务大厅、24小时自助缴费机。
2。通过“海易办”APP和微信小程序(登陆海易办后搜索“海南通行费”即可)登陆办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海南渡轮离岛,超长了是怎么收费的啊?离岛是怎么算费用的?》
答:绿通好像是免三天!超了就按天收费一天一百多!超长就不知道了!来自卡车之家用户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