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二、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分析:基本农田根据种植作物的类型补贴标准为,旱田作物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6万元。除了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征收标准为,旱田5.3万元,水田9万元,菜田15万元。村民住宅、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标准为,平均每亩13.6万元,空闲地块、荒山、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几种不能补偿的情况如下:
1、抢行种树补苗的,在征地补偿期间,部分村民为了能领到更多的补偿,会有抢行种树、补苗的现象,这种情况的下的青苗得不到补偿。
2、违法建筑,未经村集体同意私自建设的房屋,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无法的到补偿。
3、临时搭建的房屋,这种情况如同于抢行种树补苗,在征地补偿期间临时搭建的房屋得不到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