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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诸州刺史牧民之官,自顷以来,遂各怠慢,纵奸纳赂,背公缘私。致令贼

作者&投稿:代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大分裂时期,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这题目太贱了,佛也有火。
“封建社会的大分裂”,异族入侵好不好。
“民族大融合时期”,看看两脚羊,杀胡令,你就知道啥叫民族大融合时期了。“江南地区的经济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得到开发”,明明是东吴割据,东晋偏安。
第一题:1三国鼎立2东晋十六国3南朝:宋->齐->梁->陈,北朝:北魏->东西魏
->北齐->北周->隋。
第二题: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禁止胡语、胡服、改鲜卑姓为汉姓。
第三题:1北人南迁2南方随着土地垦殖,人口增长3靠着长江水上交通的便利,商业交换也有相应的发展。
其实这些答案你该自己在历史教科书上找。
真实历史:
北方的民族关系:
北魏从拓跋珪传到第六代时,又出了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卓越人物,即孝文帝拓跋宏。他与他的前辈不同,武功虽不显赫,政治上却很有作为。在他的一生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活动,史称为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的改革,有他面临的现实,迫使他不得不寻觅革旧布新的对策。北魏在中原建立以后,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即如何处理这一广大地区的民族关系,其中包含如何对待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汉族的文化问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北魏统治者政治野心的增长,这一问题就愈益突出。是继续保存拓跋氏旧的社会制度和旧有的文化习惯,还是捐弃旧俗,接受先进的文化,在新的历史环境中获得新生,北魏的统治者必须作出抉择。马克思在谈到民族问题时,有一段很精彩的论断:“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70页)。北魏走汉化的路,可以说桌历史发展的必然。孝文帝的改革是历史的产物,其改革思想是顺应历史的发展的。

据史书所载,文成帝时,就已出现了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孝文帝即位前后,情况更为严重。据统计,自471年到481年,仅仅十年间,就爆发了十八次人民反抗斗争,造成人民起义如此繁多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其一,统治者不仅本身穷奢极欲,而且还纵容整个官吏集团肆无忌惮地剥夺人民。北魏自建国以来,没有实行过俸禄制度,带有强烈的原始掠夺色彩,一出战就命官兵尽力掠夺,战胜归来,将掠夺之物予以瓜分。北方统一后,与南朝战争暂告平息,官兵无法再从战争中获取财物,就将贪婪的魔爪伸向北方人民。孝文帝在一份诏书中透露:“诸州刺鬼牧民之官,自顷以来,遂各怠慢,纵好纳贿,背公缘私。致令贼盗并兴,侵劫滋甚,奸宄之声屡闻。”(《魏书·高祖纪二》)南朝人士也指出:“北境自染逆虏,穷苦备罹。徵调赋敛,靡有止已。所求不获,辄致诛殒,身祸家破,阖门比屋。”(《宋书·谢灵运传》)官吏贪赃枉法,成为北魏政治的一大弊病。

其二,北魏统治者带有强烈民族压迫色彩的残暴统治,使人民,尤其是汉族人民无法生存,不得不揭竿而起。北魏“禁令苛刻,动加�诛”(《南齐书·王融传》)。拓跋珪晚年,视残杀为乐事,“朝臣至前,追其旧恶,皆见杀害。其余或以颜色变动,或以喘息不调,或以行步乖节,或以言辞失措,帝皆以怀恶在心,变见于外,乃手自殴击”(《魏书·太祖纪》)。对北魏政治颇有贡献的几个汉族大臣,如崔逞、雀浩等,最终都逃说不了被杀的厄运。北魏每次出战,都“驱夏人(汉人)为肉篱”。汉人成了魏统治者残暴驱使、蹂躏的对象。

其三,农民起义与土地问题也颇有关联。北魏连年对外用兵,壮丁征发,田地荒芜,出现了“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的凄凉景象。有权势的地主乘机霸占良田山林,实行土地兼并。

失去土地的农民四处流离,就连京师附近也“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魏书·韩腆麟传》)。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造成一系列社会动乱。北魏中期,许多农民起义都与之有直接关联。

所有这些原因,都具有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二重性,同一般的农民起义原因不尽相同。对于国内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北魏统治者一直采取镇压政策。延兴二年(473)颁布了以镇压人民起义作为官吏升迁标准的诏令,规定:“县令能靖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靖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靖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资治通鉴》卷一三三)但尽管如此,农民起义还是此起彼伏。

严酷的事实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苦恼,迫使他们中有见识的人另求统治之策。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孝文帝进行了改革,坚持走汉化的路,一方面既是要改革政治、经济上的落后状态,另一方面也是要缓解与汉族之间的民族矛盾。

孝文帝对吏治的改革

北魏初年规定,地方官不论其治绩如何,任期都是六年,期满离任。因此,许多官吏对治理民事毫不热心,却竭力追求个人财富。如公孙轨当地方官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魏书·公孙长传附公孙轨传》)。这样的事例在北魏官场中屡见不鲜。有一次,孝文帝问臣下高佑:怎样才能使盗贼平息呢?高佑回答:盗贼,也是人。如果地方官很称职,治化有方,就不会再有了。孝文帝听了深以为然。这可见孝文帝对吏治问题的重视。为了整顿吏治,缓和阶级矛盾,北魏统治者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实行俸禄制。公元484年,魏颁布法令,正式规定“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之禄。”俸禄之外,贪污满一匹者处死。二是对地方官任期长短不做硬性规定,而是根据治绩而定,好则留,不好则去。这样一来,官吏治绩好坏与仕途升迁联系起来了,使他们在盘剥人民时不能不有所考虑。

吏治的改革,是北魏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如实行得好,就可刷新政治,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也为以后各项改革的进行打下基础,意义是重大的。

迁都洛阳

北魏的汉化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建国之初,汉化就已经开始了。但是这一汉化的范围和程度都极其有限,这主要体现在吸收汉族知识分子加入北魏统治集团和参与政治方面。拓跋焘时,建立太学,祀孔子,任用了一大批素有威望的汉人,最典型的就是崔浩。崔浩对汉族文化十分熟悉,尤长于天文历学。拓跋焘在很长一段时期对他委以重任。通过这些汉族知识分子谋士群的努力,北魏统治集团接受了一些汉族文化,汉化的程度逐渐加深。但是,汉化在当时还没有作为一种政策来推行。拓跋统治者的政策常有变化,对于汉族士人,时而信任,时而排斥,对于汉族文化时有抵触。孝文帝时,开始把汉化做为一项国家基本政策加以推行。迁都洛阳是他的汉化政策中一项重大措施。

北魏的都城,在进入中原后,开始建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境)。平城地处北方,生活习惯,气候条件都与鲜卑故土相近。但随着北魏在中原疆土的开拓和被统治的汉人的增加,平城对于控制整个北方地区,已不适合。平城地区游食者众多,且屡受灾荒,粮食供应常发生危机。早在拓跋嗣统治时期,就有迁都之议。史书记载:“永兴中,频有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殣。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止。”(《魏书·食货志》)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平城又遭大旱,春天到来,竟然“野无青草”。即使风调雨顺之年,平城一带也常有饥荒现象。而当时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已较发达,逐渐成为北魏主要产粮基地。所以从关外贫瘠的平城转移到中原经济中心,已是当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平城长期作为北魏都城,功勋公老多居于此,保守势力十分强大,他们拒不接受先进的汉族文化,因循守旧,给北魏社会发展造成阻碍。因此,从摆脱保守势力的束缚这一点来说,迁都也是当务之急。孝文帝统治时期,北魏军事实力虽然已逐渐衰落,但孝文帝却抱有灭南朝、统一全国的雄心。这可由文帝所说迁都洛阳的理由是“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资治通鉴》卷一三八)可证。所以,从军事上说,平城作为国都也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了。

当时新都选择地点有二,一是洛阳,一是邺城。洛阳是汉族政治文化中心,汉、魏、西晋都曾建都在此,是所谓“中夏正音”所在之地。邺则是中原最富庶的地区,集中了北方财富,是河北主要的粮食和丝绵产地。单纯从经济意义上说,邺要胜过洛阳一筹;但从吸收汉族文化的角度看,洛阳要比邺优越。孝文帝最后把新都定在洛阳,可见迁都之举主要还是从加速鲜卑族汉化的方面考虑的。

迁都洛阳对于世世代代居住朔方的鲜卑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震动。这意味着,拓跋氏必须放弃过去那种以游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而使经济生产农业化;同时,还意味着在生活方式上也要来一个变革。这样一个从行动到观念都要为之一变的迁都举动,所遇到的阻力是难免的。

反对派的首要人物是太子元恂和拓跋氏元老元丕、陆睿、穆泰等,他们在朝中的势力很大。孝文帝迁都之心已定,为防止节外生枝,便假称要大举南伐。公元493年六月,孝文帝带领步骑三十万人,离开平城向南进发。大军行至洛阳,连日霖雨不止,但孝文帝仍坚持进军南向。尚书李冲等人就出来反对,说“今者之举,天下所不愿,唯陛下欲之;臣不知陛下独行,竟何之也?……敢以死请!”孝文帝听了大怒,说:“吾方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而卿等儒生,屡疑大计;斧钺有常,卿勿复言!”安定王休等趴在地下痛哭失声,苦苦劝谏。孝文帝这才说,如不南伐,便须就此迁都洛阳。并即宣布:“欲迁者左,不欲者右。”(《资治通鉴》卷一三八)群臣又害怕南伐,不敢再言,迁都之计就这样定下来。

孝文帝的儿子是一个目光短浅、胸无大志又不上进的人。他体胖怕热,到洛阳以后,“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他趁着孝文帝出游嵩山,“轻骑奔代(平城)”。孝文帝闻讯大怒,为了保证汉化顺利进行,毅然将太子贬为庶人,后又用毒酒将其毒死。紧接着,拓跋族元老穆泰、陆睿与镇北大将军乐陵王元思誉、代郡太守元珍等勾结,想据平城起兵,史载其时“代乡旧族,同恶者多”(《魏书·于栗�传》)。形势十分危急,迁都与反迁都是关系到拓跋氏汉化的关键。孝文帝当机立断,派得力大臣任城王澄率兵镇压叛乱,再次将反对派挫败。

洛阳终于成为拓跋氏人心目中真正的都城,成为北魏占据中原,正式接受汉化的象征。

改革风俗的措施

太和二十年(496),孝文帝下诏改姓。孝文帝在诏书中把鲜卑氏与汉文化联系起来,宣称:“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资治通鉴》卷一四○)明帝建武三年,以此为例,改乙■氏为叔孙氏,丘穆氏为穆氏,独孤氏为刘氏,素和氏为和氏。

改了姓,又下令禁穿胡服,改穿汉服,服装样式与南朝流行样式大抵相同。孝文帝对禁穿胡服下了很大决心,不允许有任何松懈。太和二十三年(499),孝文帝从前线回到洛阳,他坐在车中,留意街上行人的服饰,见仍有人穿鲜卑旧服,大为不满。第二天,他对群臣说:“朕昨入城,见车上妇女,冠帽而著小襦袄者,若为如此,尚书何为不察?”任城王澄作解释:穿旧装的少,不穿的多。孝文帝立即反驳:这话说得奇怪,你难道还想满城都穿旧装吗?

孝文帝又下令禁止说鲜卑语。北魏初入中原时,以征服者自居,不仅自己讲鲜卑语,还命令所有任职于魏的汉人官吏也要讲鲜卑语。为了提高鲜卑族的文化水平,便于读汉人书,接受汉文化,孝文帝下令宣布:“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指汉语)。年三十以上,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北史·咸阳玉禧传》)

迁都洛阳之后,孝文帝仿照南朝形式,在郊祀宗庙礼节方面,也实行了汉化,放弃了拓跋氏原来崇拜的天神,改用汉礼。在官制和律令方面也多仿汉制,进行了改革。

均田制和三长制的规定

实行均田制是孝文帝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均田制出现的原因,有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为了增加生产,迅速改善农业生产的落后状况;另一方面是与豪族地主争夺人口和土地。

北魏进入中原后,农业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北魏诸帝多能注意劝课农桑,尤其是孝文帝即位后,更是孜孜以求,希望农业不景气的状况有所改善。他一再号召:“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魏书·高祖纪下》)然而天灾几乎连年发生,粮食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因此,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粮食问题,成为均田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魏统治中期,北方豪族己遍布全国,势力很大,“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魏书·李孝伯传附李安世传》)。鲜卑贵族对土地的兴趣也愈来愈强烈,他们纷纷“就耕良田,广为产业”(《魏书·和跋传》)。加上拓跋氏入主中原初期,曾把大量良田辟为牧场,或辟为私家园林,民无田业的现象十分突出。农民失去土地,四处飘流,或转投豪族,成为荫护人口,或聚集山泽,成为绿林好汉。人口流亡的情况如此严重,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重视。因为政府掌握不了人口,也就无法获得赋税;而且大批浮浪人口也是构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如何使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以及把农民从豪族地主的荫护下解脱出来,成为均田制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均田制的实施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有大批荒地可供使用,二是官府必须能够掌握、支配这些土地,也就是说皇权必须强大到能够辖制地方豪强。北方自东汉末年以来,由于连年战乱,以致出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景象。至孝文帝时,情况虽有所变化,然土地抛荒的现象仍很严重。而当时北魏豪族地主势力也还未强大到能与皇权抗衡的地步。因此,孝文帝推行均田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了。

公元485年,孝文帝开始实行均田制。在此之前,北魏初期,政府曾经在京城附近实行过计口授田,均田制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推广、改进百发展起来的。另外,中国古老的一夫受田百亩的井田制以及西晋占田制,都给了均田制以经验借鉴。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男子十五岁以上,授给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授给,以备休耕。露田不得买卖,身死或年满七十者归还官府。桑田则永为个人所有,不须归官。桑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桑田须种桑五十株、枣五株、榆三株。不宜种桑之地,男子给麻田四十亩,妇女五亩。

(二)奴婢和耕牛参加授田。奴婢依一般农民授田。耕牛每头授田三十亩,限四牛。

(三)田地缺乏地区,允许农民“逐空荒”,迁往他郡。

(四)犯罪流徒户或绝户,其土地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田之用。

(五)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授以公田。刺史十五顷,郡丞、县令六顷。公田不得买卖。

在均田制颁布的同一年,又宣布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皆由本乡有威望者担任。三长制代替了过去的宗主督护制,改变了“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李冲传》)的状况,使趁着管理混乱,荫庇大量人口的汉族大地主受到约束和打击。因此他们群起而攻之。但当时掌握朝政的文明太后很有识见,她认为:“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魏书·李冲传》)。在她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推行。

与均田制、三长制相辅相成的还有新的租调制。北魏原来实行的租调制很混乱。“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粟二十石。”由于户籍不清,人民负担重。实行新的租调制后,规定一夫一妻出帛一匹,粟二石;其他人口、耕牛,就按此类推。家庭作为受田纳税单位,人民负担有了一定之规。故“事(指新租调法)施行后,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年安之”(《魏书·食货志》)。

孝文帝改革是北魏历史上的突出事件,其影响是值得重视的。单就北魏的统治来说,孝文帝汉化政策的实施,使鲜卑贵族在新的基础上与其统治区内的汉族地主取得一定程度的协调,也使之与一般汉族百姓的矛盾趋向缓和,对于巩因北魏政权,有其有利的一面。

孝文帝在社会经济领域年的改革是有成就的。均田制的实施,可使相当一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得与生产资料重新结合:从而刺激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大地主的兼并也受到一定限制。北魏朝廷大为头痛的流民和粮食问题,在均田制实行后,情况有所改善。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不可能彻底解决社会的根本问题,而且事出空前,也难免有一定的盲目性,因而也带来很多弊病。这些弊病因改革的成功和北魏社会矛盾的暂时缓和所掩盖,但根源仍在,在改革几十年后便爆发了六镇起义。
南方经济:
西晋末年以来,北方黄河流域不断遭受战争的灾难,社会受到严重破坏,土地荒芜,人口减少。相对而言,长江流域遭受的破坏是比较小的。而且有自北方不断南移的大量人口。在北方城市经济和交换经济因破坏而衰落的时候,南方随着土地垦殖,人口增长,靠着长江水上交通的便利,商业交换也有相应的发展。

江南农业生产技术,原来是比北方落后的。如《史记·货殖列传》所描写,江南地区因为地广人稀,土地垦殖常常采用火耕水耨的办法。这种火耕水耨的办法,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仍在使用。西晋陆云答车茂安书写道“遏长川以为陂,燔茂草以为田”,庾信《归田诗》有“穿渠移水碓,烧棘起山田”之句,徐陵的诗中也有“烧田云色暗”、“野燎村田黑”。这些文字都表明,直到南朝晚期,火耕肥田的办法还在使用。但粪肥似也在推广。宋文帝的功臣到彦之“初以担粪自足”,他的曾孙到溉官至吏部尚书,当时人还讽刺他:“到溉尚有余臭,遂学作贵人。”(《南史·到彦之传附溉传》)到彦之由担粪农民作了大官,这是不多见的,但农民担粪肥田可能已是比较普遍的了。江南水乡在前代水利建设的基础上,水利灌溉事业有了更广泛的整理和推广。有了水,有了肥料,农业产量自然会提高。南朝时期,江浙的太湖流域、江西部阳湖流域、湖南洞庭湖流域和浙江东部的会稽地区,成为著名的产粮区。沈约在《宋书·孔季恭传》就记载:“江南之为国,盛矣!丹阳、会稽……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会土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直一金:霩、杜之间(汉代农业发达地价高昂地区),不能比也。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初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可见江南农业经济,有了空前的发展。

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南方的商业交换也发展起来。魏晋开始,金属货币在北方几乎绝迹,谷帛代替了钱币。但在南方,金属货币的使用却是不断扩大。宋时,何尚之说:“晋迁江南,疆土未郭,或士习其风,钱不普用。今王略开广,声教远暨,金镪所布,爰逮荒服,昔所不及,悉已流行之矣。”(《宋书·何尚之传》)由于钱币的铸造落后于社会对钱币的需要,因而产生筹码不足和钱币盗铸等问题,这是江南社会经济问题中一个重要问题。

长江是东西交通的大动脉,江陵、夏口、建康和京口是沿长江的大都市,又是货物的集散地。建康是南朝的政治经济中心。

有数十万人口。这数十万人口的日用品,可能一部分自己生产,部分需要由外地运来,粮食自然绝大部分需要由外地运来。这也促使建康商业的繁荣。东晋安帝元兴二年(404),因发生了一次大风灾,便出现了“贡使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飺相望”(《晋书·食货志》)的情况,这可见长江船只之多。建康几十万市民日用百货、粮油杂用,除市内手工业作坊供应外,要靠郊区、三吴地区供应,一部分还要由长江中上游供应,靠长江上下船只运输。也有一部分粮食从长江中上游运到建康来。《宋书·吴喜传》即记载,吴喜自荆州还建康,“大艑小艑,爰及草舫,钱米布绢,无船不满”。而粮食由长江下游往上运的情况却是比较少的。《宋书·孔觊传》称:“时(孝武帝大明八年)东土大旱,都邑米贵,一斗将百钱。道存(觊弟)虑觊甚乏,遣吏载五百斛米饷之。觊见吏谓之曰:我在彼三载,去官之日,不办有路粮。二郎至彼未几,那能使得此米耶?可载米还彼。吏曰:自古以来,未有载米上水者,都下米贵,乞于此货之。不听,吏乃载米而去。”同书卷还记载:“觊弟道存,从弟徽,颇营产业。二弟请假东还,觊出渚迎之。辎重千余船,皆是绵绢纸席之属。觊见之伪喜,谓曰:我比困乏,得此甚要。因命上置岸侧。既而正色谓道存等曰:汝辈添预士流,何至还东作贾客耶!命左右取火烧之,烧尽乃去。”这故事也说明长江上下颇有作贾客的,其中还包含一些士流。南齐初年,三吴地区连年水灾而粮价并不高涨。孔觊说:“三吴,国之关阃,比岁被水潦而籴不贵,天下钱少,非谷穰贱,此不可不察也。”(《南齐书·刘悛传》)。因钱少而谷价涨不起来,可能有道理。但更实际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商业交换发达,粮食可以从别的地方运来,才使得纵有水灾粮食减产,而粮价因之不贵。

因为商业交换发达,“关市之征”成为南朝财政收入的必要构成部分。北魏世宗时,甄琛上疏,曾以南朝关市税比北朝的谷帛之输。他提出:“今伪弊相承,仍崇关鄽之税: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输。”(《魏书·甄琛传》)北魏世宗的时代,约当南朝齐梁之际,比宋齐时代稍晚,但他既说“相承”又说“仍崇”,这段文字所说是可以包括宋齐的。那就是说,商业及商业有关的税收在南朝税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国和南海各地的贸易,在宋齐这一时期也有发展。广州是南海贸易的大港口。南海各地的货物多从这里进入中国,中国各地的货物也多从这里输出国外。历史记载宋齐时期凡在广州作官的,无不发大财。《宋书·褚叔度传》称:叔度任广州刺史,“在任四年,广营贿货,家财丰积。……还至都,凡诸旧及有一面之款,无不厚加赠遗”。当时人有两句话:“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也。”(《南齐书·王琨传》)王琨号称清廉,及罢任还都,还“买宅亩三十万,余物称是”(同上)。

(1)问题:吏治日益腐败,社会矛盾尖锐,百姓纷纷起来反抗。原因:北魏时官吏无俸禄,导致官吏贪污盛行,任意搜刮百姓。
(2)措施:制定俸禄制(班禄制),严厉整顿吏治;对官吏实行任期考核制度。作用:使吏治好转,社会矛盾缓和,政局安定,农民安心生产,北方农业得到迅速发展,为以后的改革创造了有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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