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能出售吗?一分钟了解公房那些事儿 已购公房是部分产权吗,购买已购公房有何风险?
根据《关于印发公有住房出售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可出售公房包括:
1、由部队或其他系统单位职工免租使用的房管部门所有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2、产权已转移地方的原部队的住房,可以出售。
3、同幢住房内有独用、有合用的,凡厨房间和卫生间由一户使用的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4、被拆迁安置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该被拆迁户户口迁入后才能予以出售。
5、因规划、配套等原因未申请房地产权证的住房不予出售。
以上即是已购公房不可以上市出售和可以上市出售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完本文后,对这些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今,公房的上市出售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能随意上市出售,这点您应该有所注意,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或者到房管局问清楚。
公房可以买卖,不是部分产权,是私产。原房主够够公产房有一套计算公式,工龄、房龄等。购买已购公房没有风险。公房买产权后有问题再找房管站维修不受理了。也就是说从原来的房管局管辖变成户主直接管理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发生转移。购买已购公房一但遇到城市建设用地准受益。还有认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还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应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业收费标准,统一“从低”收取。
公产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不同的房屋类型有着不同的上市条件。公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呢?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由于公房在交易过程中会存在各类问题。本文特为大家进行梳理。
一、公房的性质是什么?
公房指共有住房,也称共有住宅、共产住房、国有住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的产物。与私有住房的最大区别是:私有住房所有权属于个人,而公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
按照产权人不同,公房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主管共有住房,指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其中少部分免租给单位。
第二类:单位自管产。指归属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等单位住房。
第三类:产权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
二、什么是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又名房改房。是职工根据国家政策及本地政策按照市场价、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房。三种购房标准所产生的产权归属也不同。
购买价格
产权
是否可以上市
市场价
个人产权
可以交易
成本价
个人产权
五年后交易
标准价
部分产权
五年后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
注:成本价或是标准价购买的房产进入市场的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签发的日期推算。以标准价购买的公产房在发生继承行为的时候,只能继承个人拥有部分。
三、哪些已购公房不能上市进行交易?
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
(3)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四、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流程?
1、出售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上市出售申请。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出出售申请的房屋进行审核,并做出意见。
3、准予上市的,买卖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并如实申报价格。
注:房屋成交价由买卖双方协商。房地长交易管理部门需对价格进行核实,并对房屋进行评估及勘察。
4、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缴纳税费和土地收益。
5、买卖双方在完成过户手续的三十日内,向房产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关于公房能否买卖各地的规定有所差异。因此建议业主如有出售公房的意愿,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咨询本地区房管局或其他主管机构,再进行交易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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