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刮了别人车漆,没注意就走了,算逃逸吗 我刮擦了别人的车,车主不知情直接开车走了,算交通肇事逃逸吗?
把别人车刮了不知道走了是不算逃逸的,但刮蹭后逃走是属于车损逃逸也是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过行为人在逃逸的时候,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的,而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的,就算是肇事逃逸。轻微刮蹭事故发生后,不知情的情况下驶离现场的,不构成肇事逃逸;发生剐蹭后,行为人为避免受到法律制裁,而逃跑的属于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你刮蹭了别人的车辆,但是依旧不知道,直接将车开走了,那就说明,剐蹭的特别轻微,不是很严重,这种情况也算交通肇事逃逸,但是,交管部门,未必会按照交通肇事逃逸来处罚你,只是找到以后,让你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基本就是这种处理模式,如果你知道呱噪了别人的车,却借口说我不知道,那就是剐蹭的比较严重的,那就坚决按照交通肇事逃逸来处罚你,吊销你的驾驶证。
法律分析:算的。 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 构成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