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对后世带来了什么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带来了什么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罗马私法体系。
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
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原因:
第一,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具有效强的生命力。
第二,罗马帝国疆域辽阔,最强盛时地跨三洲。
第三,罗马法的发达的罗马统治者重视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
第四,罗马法本身的系统性、逻辑性很强,法理精深,有利于它的发展和传播。
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后来,罗马法又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罗马法中所蕴含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理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和民族的永恒价值。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拿破仑法典》、《人权宣言》,包括中国的《民法通则》等都受到其影响。19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人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罗马法是古罗马奴隶制法律的总称,启发源于古罗马城邦,它由狭隘的城邦习惯、法平民法发展而成万民法,最后形成一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法律体系制度。《国法大全》是其在古典时期发展的最高成就,该书包括《法典》、《学说汇编》、《法学总论》和《新律》,它对欧洲后世各国的私法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形成发展提供了理论原理和科学概念,对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政治和民事立法起了典范作用。罗马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的一些原则和制度,这些制度往往体现在关乎个人利益和促进上已发展之上,具体表现有以下几处。由于水平有限,难免疏漏,不胜惶恐。
就其原则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于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继承和发扬了古希腊自然法的思想,其对人的平等性极为重视。乌尔比安也是最早提出该观点的人之一。在古罗马法律中,家长制首先被破坏掉,家长们对旧爱人的生杀大权被法院无情的掠夺掉,买卖子女为奴的显现被明令禁止。其次,妇女们的实际地位有所提高,虽然她们不必认为有独立的法律身份和法律行为,但她们却能自由的支配自己的个人财产。再次,在后期皇帝尼禄还命令法官听取奴隶的冤诉,法院的大门向奴隶们打开。这些思想为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继承,他们从自然法的角度出发提出“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观念和口号,并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写入宪法,激励着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性别和不同阶级的人们为他们“天赋”的权利而斗争。
契约自由。罗马法的人法规定,公民有自由地缔结各种契约的权利。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商品社会中,商品交换双方地位平等,市场规则要求商品有平等的价值标准和统一的等价物;同时,也要求人们自由交换而不受非法的约束。在罗马法中,裁判官在裁决契约纠纷案件时,运用“衡平”原则进行处理,严格维护契约的神圣性,契约自由得到充分体现,即契约只要签订了,良心要求双方必须履行。这一原则在近代民商法典中得到充分贯彻,并不断充实。
私权神圣。包括罗马公民的身体、财产、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全部罗马私法的宗旨就在于保护私产和利益的神圣不可侵犯,这当然也包括保护公民对抗国家不法侵害的权利,这在我们东方国家是做梦都想不到的。西方国家无一例外的继承了这一原则,并广泛运用到他们的法律活动中去,其宪法和民法以及其他一切公、私法都表现出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和维护,以限制国家的胡乱作为。
就其制度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
《程序法》是罗马法中最为专门的部分。早在共和国时代,原被告双方以及文职人员就形成了遵守法律程序的习惯,稍有偏差诉讼即无效。由于《程序法》之规定的诉讼程序冗杂,一般人很难对其熟了于胸。于是,为人们打官司就成为专业性和强的一类职业。当然,这类职业在当时也像现在一样比较热门。这样,律师这一阶层就兴起了,并且他们在司法诉讼中扮演与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此外,罗马司法的另一个特殊之处就在于陪审团制度的设立,由副执政官从元老院或骑士陪审名单中抽取一定的人数组成。律师和陪审制度更为后世所继承和发展。
万民法对近代国际法影响也比较深远,国际法最早渊源于此。罗马的万民法本属于私法,实际上还是国内法,但与国际法所调整和设计的领域有颇多共同之处。这种法律关系是在进行对外贸易以及本国(族)人与外国(族)人交往过程中产生的,这就不可能不涉及到国际(族际)的交往问题。此外,当今国际法中的某些原则即渊源于罗马万民法,如现代国际法中有关国家领土获取五种方式(其余三种为: 时效 、割让、征服)中两项——“先占权”、“添附权”——就来自于万民法。
由此可见罗马法的影响世界的原则和制度是何等的深入。当今世界除欧洲大陆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都是大陆法系恩泽之地。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的理解。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近代初期阶段,西方资产阶级都根据自然法思想,制定了保障自己利益的法律。从中发展出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等口号。